规划说明
项目概述
规划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日常出行对机动化的需求与日俱增,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长。截至2008年6月,,,。,,;,。机动车的普遍使用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大量机动车辆的停放也给城市的环境和交通运行带来重大影响,停车乱、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现,城市停车问题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
2008年3月,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承担“汕头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专项规划”项目的编制。
城市道路停车是城市停车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其对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从城市交通系统和整体停车系统的角度,合理规划路内停车泊位,并提出建设与管理建议,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动态交通,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问题。
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规划范围:现状及近期停车供求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即中心城区北城,包括金平区和龙湖区,总面积212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08年~2010年,远期2010年~2020年。
规划目标和规划原则
在保障城市动态交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停车行为,改善道路动、静态交通环境;为路内停车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配合路外停车建设,推动停车结构的健康发展。
远期目标(2010~2020)
远期随着城市停车系统的完善,达到合理的停车设施供应结构。城市道路停车只控制规模。
近期目标(2008~2010)
根据近期城市建设和停车供需情况控制规模,制定分期实施规划。确定第一期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并根据实施效果和城市道路和动态交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
规划原则
系统性原则:综合考虑城市交通系统、城市停车系统对城市道路停车规划的要求,其使用效果的体现要有相应的制度、管理措施和严格执法等与之配合。
协调性原则:规划应遵循协调性原则,即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与动态交通相协调;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与路外停车设施相协调;各区域路内停车的互相协调。
动态性原则:城市道路停车的规划、建设、使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道路动态交通的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还需要根据周边用地的建设情况、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给予及时调整。
可操作性原则:城市道路停车规划应在前期详细的实地调查、分析及发展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并充分论证。
相关概念的界定
道路停车、路内停车、路上停车、路边停车
停车设施按其与城市道路系统所处的相对位置可分为路外停车和路内停车。路外停车是指设置于城市道路红线范围以外的各种停车设施,主要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和社会停车场,是停车的主要方式;路内停车是指设置于城市道路红线之内的停车设施,通常成为道路停车。其中路内停车又分为路上停车和路边停车两种方式。路上停车是指在城市道路的两侧或一侧车行道上划出部分路面供车辆停放的停车方式。路边停车是指在城市道路的两侧或一侧的路缘外侧所布置的带状停车方式,通常为占用人行道、绿带停放。
路上停车方式车辆存取方便,但是对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的干扰较大,必须严格控制,要求除去停车带以外,必须保留足够的道路宽度供车辆通行,并且仅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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