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复习纲要
第一章:绪论
逻辑学: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思维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其中感性认识属于低级阶段。基本形式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
思维的形式结构,即思维的逻辑形式。包括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逻辑常项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具体类型的唯一根据。
自然语言,即日常语言,人工语言,即符号语言。
逻辑思维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逻辑学具有工具性,全人类性。
逻辑学的作用:】
促进逻辑思维由自发向自觉转变。
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有利于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第二章:概念的概述
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事物的属性:事物自身的性质及其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属性还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就是决定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
非本质属性:不具有决定性作用。
特有属性:只为该事物所具有而不为其他事物所具有的属性。
非特有属性:该事物不单独具有的属性。
概念与语词:
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
任何概念都必须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语词都能表达概念。
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语词表达
同一语词在不同情况下表达不同概念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内涵: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
外延: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对象。
内涵、外延具有确定性和灵活性:在一定的条件下,概念的涵义和适用范围是确定的,不能任意改变或混淆不清,在不同的条件下,概念的涵义,适用范围可以变化。
概念的种类:,如“长城”,“中国”
,如“工人”,“士兵”
3集合和非集合概念辨析:集合概念,组成该集合的任何个体都具有其性质,具体看来,就是能不能拆分。具体语境和句子中分析。
4肯定(正)概念,否定(负)概念。负概念是相对某个特定范围而言,这个范围在逻辑上叫该概念的论域,如“不合法行为”,其论域就是“行为”。
概念间的关系::两个概念外延完全重合。所有a都是b,所有b都是a 但内涵不相同,如果内涵也相同,那就是同一概念,不是全同概念。
(真包含关系):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概念的全部外延相重合的关系。大的是属概念,小的是种概念。
。(大多数情况下属种或种属关系的概念不宜并列使用,属于“属种不当并列”。)
:a,b两个概念,仅有一部分重合
以上四种关系统称相容关系,
全异关系,又称不相容关系。可分为:(1).反对关系:同时包含于另一属概念,其外延之合小于其属概念外延。(2)矛盾关系,也是同时包含于另一属概念,只不过外延之和恰好等于
其属概念的外延
概念的限制、概括
反变关系:只适用于具有属种或者种属关系的两个概念,一个概念外延愈大,内涵愈少,一个概念外延愈少,内涵愈多,反之也是,例:本科生与大学生是种属概念,本科生外延小,内涵多。大学生反之。这是对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根据。
概念的限制:(1)增加概念内涵,导致其外延缩小。如:对“工人”增加“在石油岗位工作”的内涵,就限制为“石油工人”。
(2)限制是缩小概念的外延,即由属概念推演到种概念的方法。
(3)限制可以一次完成,也可以连续进行。(单独概念是限制的极限)一般增加限制性语词可以进行对概念的限制,但不是所有,如:“美丽的杭州西湖”。概念的限制实现认识由一般到特殊的过渡。
3. 概念的概括:(1)减少概念的内涵,进而扩大其外延。
(2)概括是扩大概念的外延,由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的逻辑方法。
(概括的极限是哲学范畴)
(3)并不一定要通过减去限制词来对概念进行概括,如:“学生”概括为“人”。
定义
定义:(1)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给概念下定义,用简短明了的语句将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揭示出来。
(2)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
定义的种类:
属加种差定义:通过揭示被定义项的临近属概念和种差,进而明确概念内涵的定义。(被定义项=种差+临近的属概念)
第1步,找出被定义项的邻近属概念。
第2步,揭示被定义项的种差。
第3步,构成定义项。
第4步,构成属加种差定义。
语词定义:一种特殊定义,通过说明(揭示某语词已经确定的意义)或规定(对一个新词或有特定意义的语词做出规定性解释)语词的意义来揭示概念内涵。
定义的规则:。(完全重合)
如果不:那就会发生定义过宽(定义项外延大于被定义项),过窄的错误。
。
如果有:直接的话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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