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写作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裁缝,或者一个放电影的人,再不行就去当一个图书管理员,但都没有实现。可这些念头从来没有消失过,我从小对好看的衣服极为敏感,那些被人们所讥笑和不耻的女人因为漂亮和风情让我暗自倾慕。那一块美丽的花布在裁缝手里变成一件漂亮衣服时,我的眼睛散发着炽热的光芒――裁缝踩着缝纫机的样子太性感了,那声音哒哒的胜似任何花开的声音。那时我立志成为一名裁缝,并且要穿上独一无二的衣服。这件事情离作家极远。小时候我便不合群,喜欢与男生打架,母亲买的红袄不讨我喜欢,便自己骑单车去换成绿色的。为买到一块好看花布做裙子,我转遍了霸州城所有商店,包括那些角落中的小卖部。
小时候,霸州电影院两毛钱一张票,我仍然嫌贵,常常混进去偷看电影。又常常被打着手电筒的查票员清出来,懊丧极了。那时老电影院里种了几棵泡桐,每至春开,便开粉贱贱的花儿,招摇死了,那时便嫉妒那些放电影的人,竟然可以天天看电影,岂不是神仙?所以一心一意想当放电影的。即便让我扛着设备去村里放也好,周围都是人,一个人在那放胶片,多帅。这想法让我兴奋了很久,却又是白日做梦。
那时小城的文化馆是最雅致的地方。细长的小院,院中有两棵极粗的合欢,东侧屋内有唱戏的人,评剧或者梆子,两边的屋子有几十种订阅的杂志――《人民文学》《十月》《中篇小说选刊》,那时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在阅览室看这些杂志,那阅读台是紫色的桌色,有些坡度,放上杂志刚刚好,窗外的合欢开得正好,那个女孩正读张承志的《黑骏马》,她几度哽咽,热泪盈眶,怕人看见,便偷偷用袄袖拭去泪水。
那个女孩便是我。
文学馆还有一个狭窄的后院,穿过月亮门便是了。在八十年代,那样的小院让人极富想象,我曾偶尔推开一扇门看到过一幕――书桌上摊着散乱的手稿,是那种三百字的稿纸,上面写着《长久的天空长久的雨》,落款是阎伯群。后来有人告诉我:这是个作家,就在文化馆写小说,不用上班。我羡慕极了,作家,写小说,更关键的是:不用上班。而且可以每天听戏、看书、闻花香。
我第一次萌生了当作家的念头,这比当裁缝和放电影看起来更无所事事。
那时我上初二,学习很烂。我们班有好几个女孩子是农村来的,还有保定游泳学校来的,她们带我去北杨庄偷花――芍药、月季、茉莉,我们把自行车骑得飞快,风追着我们跑。那天偷花回来,我坐在教室中突然特别难过,我觉得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了,找到班主任,以很肯定的口气告诉他我要转学。他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瘦高老头,教数学。他慈祥地问我:你为什么要转学呢?那年我十三,我极为坚定地说:我要从头再来。
我从霸县二中转到镇一中,就是从一个一流中学转到一个二流中学,我至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转学后最大的变化是,整个初中阶段,我再也没考过第二名。直到中考,我都是学校里的第一名。
因为是二流中学,我呆的三班只有两个人考上了霸州一中。直到我考上霸州一中,父母才知道我转了学――我从小便是个有主意的人。
上了高中,我的文学梦被张爱玲、三毛激发,大量的阅读令眼睛终于近视。学习自然沦为中等。我亦不着急,每日路过霸州一中的那些粗壮的合欢树便慨叹时光之慢,日记本写了很厚,大段的摘抄,无边的暗恋――在年轻时总会莫名其妙喜欢一个人,写下一些无以名状的忧伤。在2013年10月,我去了柬埔寨吴哥窟,将少年时的秘密全放在了那吴哥窟的洞里,在佛前拈花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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