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认权按户口本
导语: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农村土地确权按户口本文章,仅供参考!
农村土地确认权按户口本
一:农村土地确权是按户口本目前人口数量,还是按上次分地后的为标准?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土地确权是按户口本现有人员登记吗?
不是。现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不但是户口本的现有人口,还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
三:农村土地确权之前户口迁出,迁入城镇,土地还能确权吗?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四:农村土地确权按户口本人口还是原承包人?
是按原承包人(或法定继承人)和现土地实际经营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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