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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0927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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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关于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为配合毕业生离校,我处将展开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希望得到您的支持。我处户籍室会下发一份原始的名单用以核对(有出入请及时反馈),请在5月26日(本科)、5月20日(研究生)前完成户口迁移信息表的填写工作,并上交保卫处户籍室。
一、户口迁移信息填表说明
户口现在学校的所有毕业生(肄业、退学)户口一律迁出学校。户口信息统计表(附件一)上“户口迁往地址”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1. 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家庭原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人才市场:自行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指定的名称与地址。
(3)迁往其它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特殊情况:户口迁往赣州市下属18个县(市、区)的必须写到具体派出所名称为止。派出所名称可参考附件二。(下同)
2. 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工作的毕业生
(1)能够迁入单位的毕业生:请提前办理审批,确定最后办理期限。
(2)无法迁入单位的毕业生,填写家庭原籍地址或者其它确定能够迁入的户籍地址。可参考第1类。
3. 其它地区就业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家庭原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单位:需与用人单位核对后,填写单位指定的户口迁移地址。
(3)迁往人才市场:自行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指定的名称与地址。
(4)迁往其它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4. 继续留本校就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户口可以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可以选择迁出,具体情况如下:
(1)如继续在本校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则填写“继续本校读博研\硕研,户口不迁出。”
(3)如欲把户口迁回家或者其它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参考第1类。
5. 到其它学校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
(1)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迁户指定的名称及地址。
(2)户口迁回家或者其它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参考第1类。

参考第1类。结合参考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信息。
、休学、延长学年等的学生。
(1)如继续在本校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则填写“因留级(或其他)到2013级XX专业,户口不迁出。”
(3)如欲把户口迁回家或者其它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参考第1类。
二、其它注意事项:
1. 户籍地址填写指导
(1)正确填写
城市家庭户口:省市开头,需要精确到门牌号。
农村户口:省市开头,精确到村。
集体户口:省市开头,需要精确到门牌号。
(2) 错误填写
直接填写:xx派出所或者 xx有限公司或者 XX大学
2. 《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下载地址:校保卫处网站→办事指南。
3.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同学们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落户。
4. 《户口迁移证》由保卫处下发学院,再由学院下发到每位毕业生。保卫处不单独向毕业生发放。
三、咨询电话
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8312493,联系人:朱老师。
户口迁移登记信息请统一按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26日(本科)、5月20日(研究生)前,将电子格式从OA发给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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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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