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业务基础知识
各位领导:
今天,我结合案审工作多年来实践把案件审理业务基础知识讲一讲。主要讲三个方面,一是案件审理工作的概念及地位、作用;二是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三是回访教育工作概念及要求。
一、 案件审理工作概念及作用、地位
(一)案件审理工作的概念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简单地说是指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展开来说,案件审理工作,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员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在作出正式处理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
从概念来说,审理主体是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员,目前,镇乡、街道虽有配有五个纪委办案人员,但实际工作中,是纪委副书记和一名专职纪委委员,办案力量比较弱,人员不够,为此,我们宁海纪委创造了审理选择方式的办案,简单地介绍一下,办案人员在调查结束后,由违纪人员选择其它镇乡、街道纪检办案人员来审理,这个作用解决了自查自审的违反办案程序规定,起到办案监督作用。也就是说案件调查人员与案件审理人员要分开。在这一点上,多数基层纪检干部把握还是比较好的,但个别基层纪检干部没有把握好,在主观上也不重视审理工作,错误地认为案件调查好就是案件办结了,没有审理概念,以致出现
“自己调查自己审理”的现象,没有发挥案件审理的制约作用。有的为了在审理上走过场,自己审理,叫他人签名,形式上符合案件调查人与案件审理人分开的规定,但实质还是起不到制约作用。表现在相关文书中,案件审理文书上对违纪事实的表述与调查报告上对违纪事实的表述一模一样。这种错误的想法和行为必须纠正。可以说,审理人员既是法官,又是律师。说是法官,在审理过程要求公正立场;说是律师,在审理过程要为违纪人员考虑从轻、减轻情节。某种角度来说,这就是审理工作作用。
(二)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
案件审理工作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
(三)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
(一)制约作用
案件审理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制约机制。根据纪检监察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检查部门在案件调查结束以后要移送审理部门,由审理部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方面进行审核后,才能提交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机关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制约机制有三个特点:
1、这种制约是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基础上的制约。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分工是制约的基础,检查部门和审理部门在调查处理案件中分别行使不同的职权,根据有关规定,检查部门负责案件的立案、调查,审理部门负责对调查结束的案件进行审核,程序本身就规定了这种制约机制。但检查部门和审理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这种制约必须是在配合基础上的制约,否则,就有可能影响到共同任务的完成。
2、这种制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办案程序方面的制约,保障办案的手续、步骤、方法符合规定的程序。二是在实体处理方面的制约,保证案件得到正确地处理。
3、这种制约是双向的制约。检查部门和审理部门都存在着制约和被制约,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不能看做仅仅是审理部门对检查部门的制约,检查部门对审理部门同样也有制约作用。
(二)参谋作用
案件审理部门的案件审理报告,是纪委常委会议和监察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案件的基础和依据之一。案件审理部门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对调查结束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通过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进行补充调查,对手续不全的要求补办手续,最大限度的防止和避免调查案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失误、疏忽和差错,并提出审理部门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意见,供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参考。这样,可以使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在审定案件时能够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处理案件时能够更加全面、慎重。
(三)教育作用
通过对违纪案件的处理,一方面可以教育受处分者本人及其周围的人员,帮助他们分清是非,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提供典型案例,或公开处理案件,起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使广大党员和监察对象,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自觉地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
(四)保障作用
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是案件审理工作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
(五)促进作用
审理部门通过正确审查处理各类违纪案件,使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理,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改革开放起着积极的作用。
概括来说,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就是审核。
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就
案件审理业务基础知识讲座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