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法则》读后感
《信仰的法则》是宗教社会学“新范式”发展中的重要一步,是对于不断演进的“宗教市场伦”的重要总结,对反宗教的世俗化理论和非理性宗教理论进行了痛快淋漓的批判。他们所构建的理论为那些喜欢理性选择进路的人们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资源,并且对其批评者提出了挑战。
斯达克反驳人们对“宗教是非理性”的判定,他从人们对宗教选择中的利益计算的特定角度来界定理性的“把宗教理解为理性的、相当明了情况的行为者选择‘消费’宗教‘商品’,就像他们消费时速商品时权衡代价和利益一样”。这种理性的选择就是“意味着努力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优化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交换伦和补偿伦的观点。认为人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个核心原则,总是想尽量避免付出,而一旦付出则希望得到相应的回报。然而实际上,作为补偿的社会资源总是处于一种相对匮乏的状态,还有就是有一些非常希望得到的报偿,如永生,实际上是此生不可得到的,而难以得到的就更显宝贵,人们还是孜孜不倦的去追求。人类的活动就是创造补偿物和交换补偿物,所谓补偿是指一种非直接,弥补性的回报,实际是一种借据式的承诺,即你现在的付出,终究会得到回报。补偿中有的是有限的,而有的是巨大的,无限的,后者只有在宗教中才能提供。在一个多元宗教存在的社会中,人们想选择哪一种信仰,既受到外部客观环境的制约,也会受到社会化中形成的主体人格的制约,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冷静的、理性的算计。
对于宗教市场论,斯达克首先提出了一个宗教经济的定义:是由一个社会中所有宗教活动构成,包括一个现在和潜在的信徒市场,一个或多个寻求吸引或维持信徒的组织以及他们所提供的宗教文化。
斯达克对于供应方面的强调是新范式区别于旧范式之处,因为后者强调需求是推动宗教变化的主要动力。他认为宗教需求长期来说是非常稳定的,而宗教变化主要是供应方面转变的产物。
我把斯达克的宗教市场论的主要观点整理为如下几项。
社会信众的宗教信仰是多区位的,有的人喜欢开放的。在一个宗教开放的社会中,必然会有不同张力的宗教以满足社会不同区位人群的需要,而在宗教垄断和管制条件下,除了公开和合法的宗教外,必然会形成“灰色”,“黑色“,的地下宗教。
不管在何种体制下接近中轴线区位的信众及信众及其宗教总是占主体地位,二极端派总是少数。
多数宗教组织的发展都是从高张力发展到低张力,俄日信徒人数却由此扩张,但如果任其发展,最终却是衰亡。
如果宗教市场完全受市场驱动,没有外在管制,就必然导致宗教的多元和竞争。,促进社会的宗教消费。反之,如果市场处于垄断状况,则必定产生懒惰的宗教供应商和无效的宗教产品,从而降低宗教的消费水平等。
斯达克根据当代欧美社会的现实驳斥了宗教世俗化理论。首先,他分析了传统的所谓”世俗化“观点的三种含义。一是”非制度化“,”是指宗教制度的社会权利的衰落“。对此他并无异议、二是指宗教参与的人数,斯达克认为,从文献资料来看,中世纪以来,欧洲基督教的这种参与率旧很低,所以也不存在近现代的降低情况。第三,斯卡的认为宗教世俗化的最重要含义应是个人虔敬程度的下降,而正是在这一点上,情况恰恰相反:”150多年里,美国人的宗教性不仅没有下降,而且教会会员的比率实际上增加了一倍“,”欧洲比
美国的宗教参与率低很多,与此同时,在信仰的主观亮度上则差别很小。“至于伊斯兰世界中的宗教复兴和亚洲,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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