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治研究
本文首先简要回顾了村治的历史变迁。现行村民自治模式的内在角色冲突,可以归为三重层次。我们并指出了村治的两种应有职能及其残缺。在此基础上,主张村治的整合,倡导一种新型的村治观,旨在突破现行村民自治的困境。村治的应有之义和当务之急,不仅要提供政(论文库)府与农民的中介,也要解决农民与市场的中介,实际上在新的形势下,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利益,更多地与后者相联系。真正从科层化治理走向网络化治理,需要以不同类型的非营利中介组织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自治,构造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协与合作社的模式,因而得到了本文的特别关注。将供销社、信用社改革纳入村治框架,以农协或农协式的村委会为主体实施村治,可望在相当程度上克服现有的村治冲突与残缺,化解当前农村紧张的干群关系,实现村治的整合即新村治
关键词:村治;村民自治;非营利组织;中介组织
OnNewPattenofVillageGovernance
ChenLin InstituteofPolicyandManagement,ChineseAcademyofSciences(CAS)
Abstract:
-,,thedailylifeand ;,webringthereformofsupplyandmarketingcooperationandcreditunionintotheframeworkofvillagegovernance.
KeyWords:villagegovernance;self-governing;Non-anization(NPO);anization
(一)背景
村治,即乡村治理。村治在中国,经历了历史的变迁。如徐勇指出,在传统中国社会,乡村治理一直存在国家行政权与社会自治权两个方面力量的交互作用。一方面是国家行政权不可能对广阔的乡村社会进行直接的统治,另一方面在于小农经济和宗族社会有一定的社区自主治理功能。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中国古代也存在自治,即以地方宗族势力为依托的族民自治,其实质是地方乡绅把持乡村的公共政治权力与资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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