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的核算
留存收益是指留存在企业中的净利润。留存在企业中的净利润按其是否指定用途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即盈余公积,二是未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即未分配利润。因此,对留存收益的核算就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一、盈余公积的核算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积累,属于具有特定用途的留存收益。企业实现的盈利首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然后才能在出资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是公司制企业区别于非公司制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因为对于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而言,只规定最低限度的出资额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对盈利的分配作出限制,遥使企业在向出资人支付利润之前,提取一定数额的盈余公积,以便为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提供积累资金,并为维护债权人权益和应付企业经营风险提供资金的保证。
盈余公积的类别
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公司法规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并留在企业的积累资金。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但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自愿提取的留存收益的一部分,是留存收益中已确定用途的积累资金,其数额应视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其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而非法律强制。
核算盈余公积应设置的账户
为了反映和监督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总分类科目。它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盈余公积提取的情况,借方反映提取盈余公积的使用情况;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尚未使用的盈余公积结余数。该账户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分别“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
盈余公积的核算
由于提取盈余公积的过程属于净利润的分配过程,所以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时,应按各自计算出的提取数额,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利润分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盈余公积——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例8 -6】甲商业企业2016年年末税后净利润为600 000元,法定盈余公积按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按5%的比例提取。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30 000
由于盈余公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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