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治生活》复习
考点: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考点1 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与职权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它产生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性质或法律地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注意:四个“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
⑴立法权: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
⑵任免权:任免国家机关干部;
⑶监督权: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
年度报告(如人大审议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
⑷决定权:批准工作报告(将要执行,如审议通过预
算案,对报告中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的批准);
通过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规划。
注意:“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区别
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会,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为督促和支持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200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黑龙江、湖北、云南等省对当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这表明
①最高行政机关必须向全国人大负责②国家机关必须贯彻依法治国原则③全国人大具有执法和检查职能④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这表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集体行使职权
②是我国唯一的权力机关
③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④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目前,我国的立法重点由制定新法转到修订旧法、抓紧配套方面。2012年国务院计划完成“商标法修订草案”等33项法律的起草、修订,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这表明
考点2 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法律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产生及任期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有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职权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责任
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如何认识人大代表的职责
⑴职责的来源:人大代表的职责来源于人民。
⑵履职的意义: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有利于保证各项决策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
⑶如何履行职责:作为人大代表,应十分珍惜自己的权利,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认真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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