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家庭的性质
第一节家庭的概念
第二节家庭的性质
中国古代辞书《说文解字》对“家”的解释;”:“□也,从宀”。清段玉裁注:“本义乃豕之□也,引申假借以为人之□”。(参见教材P3)
家庭一词是后起的,基本含义是指一家之内。
如南朝宋《后汉书·郑均传》“:常称疾家庭,不应州郡辟召”。
这里都是从居住的角度解释“家”。
在古代西方, “家庭”一词甚至包含了“奴隶”的意思。
在罗马, Famulus一词代表一个家庭奴隶,并用Familia一词代表属于一个人的全体家庭奴隶,表示为父权统治和支配的包括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在内的一个群体或组织。
一些心理学家强调家庭是人与人之间的生理结合。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家庭是肉体生活与社会机体生活之间的联系纽带。
马克思和恩格斯则从人类自身再生产的角度来理解家庭。
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
社会学家更多地从家庭的社会属性方面来解析家庭。
美国社会学家伯吉斯和洛克在《家庭》一书中指出:
家庭是被婚姻、血缘或收养的纽带联合起来的人的群体,各人以其作为父母、夫妻或兄弟姐妹的社会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
,创造一个共同的文化.
如果说家庭是人类自身再生产的单位,那么自愿不育的夫妇是否组成了家庭?
由于生物医学和遗传技术的发展,生育模式改变,造成社会文化意义上的父母与生物学意义上的父母的分离,于是,通过试管婴儿、人造子宫生育的子女是否可以纳入家庭范畴?
试管婴儿是用人工方法让卵子和精子在体外受精并进行早期胚胎发育,然后移植到母体子宫内发育而诞生的婴儿。
家庭社会学第四讲 家庭的性质PPT课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