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的建设与管理指南》解读
马艳丽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2009年5月25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
制定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
内容共六章+2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三章人员配备
第四章科室管理
第五章检查评估
第六章附则
附件1 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标准
附件2 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指南制定的法律依据:
《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适用范围: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
急诊科定位及任务:
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
急诊科建筑布局要求:
1、位于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
2、入口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
3、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4、环境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急诊科分区要求:设医疗区和支持区:
医疗区: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
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
支持区: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急诊科运行要求:
1、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
2、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并配备相关的抢救设备。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急诊科医护配备要求:
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三章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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