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会文明办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文明委2017年“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安排部署,就深化全市大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省、市委有关部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打造校风优良、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有序、文化氛围浓厚、道德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的学校,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二、任务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优化育人环境。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经过2017年持续推进,实现高校、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覆盖,成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三、创建内容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重点围绕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六方面开展。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校省级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试行)(中小学校)》(附后),作为市级(及以上)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依据。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正在修订完善中,待正式颁布后将另行安排。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从“软”、“硬”环境两方面入手,精心设计具象化的精神文明建设载体,搭建创建平台,突出做好“十个一”创建工作:
1、一风:加强领导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坚强团结、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集体,带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共建校园文明。
2、一榜:设置美德新风榜,开展常态化的最美教师、师德标兵、美德少年、校园之星等身边榜样选树学习活动,弘扬美德,引领风尚。
3、一牌:显著位置设置、张贴“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展示守则规范,校园、教室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境制宜地设置以倡导文明、节约、环保、禁烟等为主题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宣传标识,把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工作、学习、生活场景和校园文化。
4、一礼:中小学校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高校加强师生文明礼仪培训。以《石家庄市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指南》、《石家庄市民文明十条》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师生文明道德素养,促使其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做文明有礼的石家庄人。
5、一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思想政治)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设计开展“我的中国梦”、中华经典诵读、“戏曲进校园”等主题道德实践和文化活动,打造常态化、有特色的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品牌。
6、一队:建立一批党员、教师、学生志愿服务队伍,经常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7、一宫(堂):中小学校依托、整合现有场地(功能室)、设施,设立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发挥校内外辅导员作用,开展社团活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高校依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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