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要求香港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要求香港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厦门乙公司改变了装船时间,是对合同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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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
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 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否属违约行为,为什么?
不属于违约,因为中国山东某公司对甲国某公司要约的价格实质性条款做了变更,致使甲国某公司要约无效,双方未确定合同关系。
,该电传称:"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你方6月1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成立,乙公司的回电提出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不是实质性合同条款,
《合同法》规定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除要约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甲公司没有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因此合同成立。
、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结果要约与"要约作废"的函件同时到达甲公司,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将"要约作废"的函件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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