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建筑外墙改造工程合同
甲方(全称):重庆市璧山中学
乙方(全称): 重庆市潼南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璧山县建筑外墙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重庆市璧山中学
3、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及说明所明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外墙基层处理、刮腻子、打磨、滚涂(底漆、面漆)以及施工所需要的脚手架、吊篮等的搭设等所有工作内容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及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甲方根据整个工程概况、工程进度,临时指定工程范围。
三、合同工期
总工期:50天
开工日期:2011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1年月日
单栋楼从脚手架搭建至完全拆除,原则上工期不超过一个月。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前完成,满足施工要求。
2、协调施工方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
(1)甲方提供在施工现场附近的一个临时接水点,乙方负责从这一接水点接到各用水点满足施工需要,
且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同时,乙方还应负责甲方提供的临时接水点的有关设备(含该施工用水管道从水表至临时接水点的管道)的安全及维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以上费用已包含在工程合同价相关项目中,不另行计取。
(2)甲方提供在施工现场附近的一个临时接电点,乙方应负责提供、安装和维护从其引出的临时供电网络,包括配电盘及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所有电缆和插座箱等配套所需,保证施工用电,并计量且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还应负责业主提供的临时接电点的有关设施的安全及维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也包括自备用电设施的防盗安全等。所有合同期间内的安装工作应保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并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和标准。以上费用已包含在工程合同价相关项目中,不另行计取。
(3)协助乙方处理、协调施工过程中相关关系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1)在乙方组织进场施工前2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其进度计划安排必须符合甲方对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并报监理、甲方审批同意后实施。
(2)每周一上午10:00前,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报送上周《施工周报》(含完成工程量报表)、本周进度计划等资料。
(3)进度报表一式贰份,均为原件。
(4)乙方按国家、地方规定办理安全手续和工程保险。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渝建发(2000)39号文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投标报价内。
(6)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水、电接入点引至施工所需场所处,负责承担其接入点后所需的材料、安装及水、电设施的管理等所有费用。
(8)乙方必须按时全额支付人工工资:
A、如发生拖欠工资导致的投诉,甲方查实后有权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若不足支付的,可以从未付工程款中支付拖欠工资,乙方应予以配合;
B、甲方在支付尾款前(不少于20%,且不含5%的质量保修金),乙方应对本项目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投诉等异议后,甲方才支付余款(不含5%的质量保修金)。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一)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完整的相关产品的材质、性能检测等证明文件,交付工作面为瓷砖面层完成面(中级抹灰标准)。
(二)执行标准:
外墙建筑涂料执行JG/T172-2005弹性建筑涂料标准;施工质量必须满足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DBJ50-046-2006《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其他现行的有关法规及规范规定。
1、耐碱性:按GB/T9265规定执行。
2、耐水性:按GB/T1733规定执行。
3、耐洗刷性:按GB/T9266规定执行。
4、耐人工老化性:按GB/T1865规定执行。
5、耐沾污性:按GB/T9755规定执行。
6、拉伸性能:按GB/T528规定执行。
(三)保证三年不褪色,十年不开裂、起皮、剥落。
(四)外墙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出具厂方质
璧山中学建筑外墙改造工程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