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协作组互评分
备注
(一)
组织
建设
10分
1、经审组织健全,100人以上工会须有3人组成的经审委,100人以下设经审委员1人,当年没有缺员。
5
2、经审委成员列席工会委员会会议,形成制度。
2
3、同级工会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经审工作。
3
(二)
工作
规范
40分
1、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10
2、经审工作手册填写完整、规范。
20
3、经审会每年至少有二次以上活动,且有记载。
5
4、考核自评及有关材料能按时上交。
5
(三)
审计
工作
40分
1、对本级工会当年预决算进行审查,并有记录。
10
2、参加本级工会主席离任审计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8
3、对同级工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或督促盘点。
4
4、对本级工会计拨上解经费进行审查。
8
5、督促工会公布账目。
6
6、协助财务部门收缴经费,完成应收缴经费指标。
4
(四)
其他工作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经审会组织各类会议、培训、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
6
2、经审工作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的。
4
(五)
附加分
1、经审工作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
5
2、工会有创新,能在本系统推广的。
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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