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47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 2017—XXXX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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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XX - XX发布
2017 - XX - XX实施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齐齐哈尔市气象局、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黑龙江省气象数据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湘玲、张春龙、王海、穆明、钱眺、严肃、陆明明、潘雪。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雷电灾害风险等级划分、雷电灾害风险指标分值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雷电灾害风险管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雷电灾害
雷电对人、牲畜、植被、建筑物和设备等所造成的损害。
雷电灾害风险
雷电导致的未来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损失。
地闪密度
每年每平方千米地闪次数。
生命易损模数
区域内单位面积上受雷电危害的人口数量。
经济易损模数
区域内单位面积上受雷电危害的经济损失。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划分
雷电灾害风险计算公式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由雷电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产生的后果决定。计算公式见式1。
R=P×C (1)
式中:
R ——雷电灾害风险
P ——雷电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C ——雷电灾害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的划分
将雷电灾害风险等级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级别,见表1。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的划分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分值
色标
极高
1、2
红色
高
3、4
橙色
中
6、8、9
黄色
低
12、16
蓝色
雷电灾害风险指标分值计算
雷电灾害风险等级指标选取
选取雷暴日数、地闪密度、雷电流强度、生命易损模数和经济易损模数作为雷电灾害风险等级划分指标。其中,雷暴日数、地闪密度、雷电流强度为雷电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指标;生命易损模数、经济易损模数为雷电灾害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指标。各指标的计算方法见附录 A。
雷电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分值计算
可能性的分级方法是根据雷电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从高到低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分别用等级 P 的分值表示,见表2。当雷电灾害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三个指标等级不同时,其等级 P 的分值按三个可能性指标中的等级最高者选取。
雷电灾害风险事件的可能性等级分值
可能性等级分值P
风险事件可能性
可能性指标等级
雷暴日数
地闪密度
雷电流强度
1
极高
Ⅰ
Ⅰ
Ⅰ
2
高
Ⅱ
Ⅱ
Ⅱ
3
中
Ⅲ
Ⅲ
Ⅲ
4
低
Ⅳ
Ⅳ
Ⅳ
雷电灾害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的分值计算
后果的分级方法是根据雷电灾害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从高到低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等级,分别用等级 C 的分值表示,见表3。当雷电灾害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的两个指标等级不同时,其等级 C 的分值按两个后果指标中等级高者选取。
雷电灾害风险事件后果的等级分值
后果等级分值 C
风险事件后果
后果指标等级
生命易损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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