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合规管理联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范和化解根##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根##联社)风险,促进合规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合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联动,是指根##联社与各部门、辖内营业网点共同依法履行合规职责,实行“联防、联动、联制”。
第三条合规管理联动的主要依据是,银行业合规政策法规、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纪检监察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合规管理联动的原则是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防化结合、标本兼治。
第二章合规管理联动的主体及对象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联动主体是根##市农村信用合作社领导小组,理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营业网点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合规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各合规小组开展工作,并跟踪监督;
(二)根据制度要求,召开季度例会,重点研究工作中的不足,解决实际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三)反馈信息,总结经验教训;
(四)及时收集和妥善整理、保管有关合规资料;
第六条合规管理联动对象是以每年年终数据为准,经非现场合规指标测算。
第三章合规管理联动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合规管理联动以合规小组的形式进行,每个合规小组由两名成员组成,合规部门和业务部门各一人,由合规部门人员为主合规员,业务部门人员为合规员。
第八条合规小组要以防险和化险并举,合规与服务互动为导向开展合规工作。
第九条合规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督促、指导辖内营业网点依法合规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对在合规过程中,发现可疑问题,可及时向领导小组申请,出具现场检查通知,按照现场检查程序实施现场检查。
(二)主动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为辖内营业网点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指导辖内营业网点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按合作制的原则规范辖内营业网点的经营;
(四)督促辖内营业网点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抓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
(五)指导辖内营业网点加强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严格费用支出,把费用额和费用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目标之内,力争做到扭亏为盈。
(六)支持和鼓励辖内营业网点开展金融创新;
(七)督促、指导辖内营业网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重要岗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八)配合辖内营业网点做好员工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九)督促辖内营业网点加大经济案件查处和三防一保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经济案件。
第四章合规管理联动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条合规管理联动的对象每年由根##联社根据综合评分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规。
第十一条各辖内营业网点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年度工作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需要提供的支持和解决的问题。合规小组要根据其工作规划提出工作步骤实施计划,并督促辖内营业网点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合规小组成员要合理安排好工作时间,每月至少到指定合规对象工作2至3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实行合规工作季报制度。合规小组要对工作情况每季撰写合规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
辖内营业网点经营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措施和效果、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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