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景观路绿化改造工程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14年8月19日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坦洲镇景观路绿化改造工程
2
发放采购文件及踏勘现场
时间:2014 年8月20日至 2014年8月26日,地点:中山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坦洲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住建局窗口,咨询电话:0760-87138188,黄小姐。
本工程交纳图纸押金300元,在评标结束后七日内投标单位须完整归还全套图纸,图纸押金无息退还。
本工程交纳投标保证金¥4800元,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单位于签订合同后五天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落标单位于评标结束七天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8月29日下午3:00。
3
提出疑问
时间
2014年9月4日上午12:00 前,以传真的形式将需澄清和解答问题提交给采购单位,传真:0760-86218308,并同时将电子版Email至:tzzwhzx@。2014年9月5日上午12:00 前采购单位将答疑回传至投标单位。
5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均为原件),共3份。
6
投标文件
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7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中山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坦洲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01室
8
投标文件交
截止时间、方式
时间:2014 年9月10日下午3:00时,方式为自带。
9
开标评标
日期
时间:2014 年9月10日下午3:00时。
地点:中山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坦洲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01室。
坦洲镇景观路绿化改造工程采购文件
一、工程名称:坦洲镇景观路绿化改造工程
二、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坦洲镇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包括种植乔木96株、更换原有地被及灌木一批等。采购的工作内容均以采购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并包含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明示或隐含的工作内容。
五、投标人应具备资质与条件:
1、具备园林绿化种植工程经营范围,且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其财务状况及人员均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
2、投标单位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委托代理人。
3、外市企业报名时须以总公司名称报名,报名资料须盖总公司公章。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由中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总承包,按中标价包造价、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以及物价波动、气候异常等风险费用,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所发生的费用都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2、工程交工验收后两个月内须提供叁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必须由中标单位的直属队伍施工,若将中标工程违法转包给非直属施工队伍或其他单位施工的,将视中标单位违约,追究当事人责任,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违法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施工中对涉及的原有已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中标单位应采取有效的保护、防护措施,若施工单位对上述设施造成破坏的,则所有责任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
5、本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含成品、半成品)必须采用建设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的全新合格材料,并具有手续齐全的检测资料和出厂检验手续。
6、中标单位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7、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招标答疑均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单位。
七、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
1、采购单位的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按照编制依据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依据编制。
2、采购单位根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国家执行定额的有关规定及相应的计费标准,委托有资质的中介预算部门编制工程量清单,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公布。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和图纸资料以及中介机构提供参考的中介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错漏或不详,应在答疑会前用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但各分项工程量的误差在3%之内的不作调整,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报价),采购单位于答疑会给予统一书面答复。
3、若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或明知有误而不提出疑问,则视为投标单位默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施工图内容、工程范围,中标后按施工图及有关说明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价不作调整。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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