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梅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招募书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市属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对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梅州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建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并面向全市招募讲师团成员。有关招募事项如下:
一、讲师团成员条件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热爱家庭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科学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水平,积极承担和参与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实践工作,志愿从事家庭教育工作;
3. 能保证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授课所需时间。身体健康,能承担家庭教育有关讲座、参与相关活动;在职或离退休教师、医生、法律工作者、机关干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等均可推荐;
、心理学、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等理论学习、研究和教育实践工作,取得相关权威机构颁发的荣誉/资格证书或表彰的优先考虑。
二、讲师团成员职责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指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参与家长学校课程设计、教材编写,指导和培训我市家长学校、家庭教育骨干和家庭教育志愿者等;
、城乡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公益讲座、公益咨询、送教下乡等活动,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提升家长素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城乡村(社区)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咨询、经验交流或有关家庭教育活动2场以上。
三、家庭教育对象与内容
(和谐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备孕期心理和健康指导,自然分娩知识、二胎保健及养育准备、高龄产妇的保健与备孕、胎教、母乳喂养、营养健康等)
(感知觉训练、儿童性别教育、安全教育、亲子沟通、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儿童发育的关键期与敏感期、儿童防性侵与自我保护、儿童心理行为问题早期识别与干预,人际交往能力、儿童早期智力开发、隔代教育、儿童理财教育,品格与诚信教育、学习习惯和兴趣培养、学习心理与压力应对、家校社区三合一教育等)
(青春期生理卫生、性心理辅导,异性交往;感恩/孝道/伦理道德、网络信息与媒介素养教育、网瘾预防与专业咨询;学习心理与考试焦虑的应对、正确的考试与学业观;青少年的成长规划和自我选择、家校社区三合一教育等)
(单亲家庭、孤儿、流动留守儿童、服刑及吸毒家庭儿童与自闭症儿童等的教育:社会交往与适应、积极心态与信心树立等)
(优良家风、家训、家教的传承,夫妻、家庭、邻里关系的和谐相处,健康科学、节俭环保生活方式的养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家庭美德的宣扬)
(《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政策法规,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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