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开具建筑劳务增值税发票流程、技巧
本文主要适用于建筑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在笔者参与多家大型国企建筑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关于营改增专题会议讨论确定的方案,解说具体,适用性较强。内容包括:概念解说、开具营改增发票流程、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满足的条件、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两种处理方式的异同点、各种费用的缴纳方式、营改增后增加费用情况分析、办理营改增业务的额外费用处理方案、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开具增值税发票流程,以及如何签订分包合同、如何确定税率、如何缴纳增值税(含个人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等)以及相关应对方案和技巧来适应营改增政策。内附相关合同范本。
一、概念解说
为了便于说明清楚,先将下文中所涉及到的一些名词进行解释。
:是指建筑总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是指劳务派遣用工受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限制后,将劳务派遣专为业务外包形式的一种用工模式,在正式场合称为劳务分包,本质上还是用工模式的一种转换形式。
:就是以单价与工程量确定合同价款的劳务分包合同,比如土方开挖30元/㎡,工程量是300㎡,量价合同额就是300㎡×30元/㎡=9000元。本文后附合同范本,见附件1。
:就是有价无量的分包合同,是以该项工程“所需人数×用工月数×月工资=合同额”作为合同附件《人工数量及费用清单》
体现合同内容的分包合同。该合同内容不体现工程量,不能体现前勤人员(如开挖、衬砌等工种)。本文后附合同范本,见附件2(清包工适用)。
:是指总包单位在施工所在地为了完成工程施工设立的临时派出机构,一般称为:XX公司XX项目经理部。
:是指劳务分包单位从高校招聘分配到施工项目现场工作的技能型人才,一般是管理人员。
7. 劳务工:就是一般施工工人,一般叫做农民工。为消除歧视性语言,我们叫做劳务工。
:本文如无特殊说明,文中“甲方”一律指发包单位(总包单位),乙方指建筑劳务分包单位。
(分包现状):商务分包情况下,一些劳务分包单位其实很少有管理人员在项目现场参与管理,一般体现为:工人与建筑劳务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单位授权一个在现场的工人作为本单位代理人或负责人,工人工资由总包单位代发,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支付管理费。总之,这种模式你懂的,不便透彻说明。
二、开具营改增发票流程
2016年5月1日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正式开始实施后,总包单位均要求所属施工项目所有劳务费用由分包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增值税发票由分包单位直接开给总包单位。对于如何为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笔者根据所在单位实际操作方案,及参加各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专题会议讨论确定的方案经验,整理了一套完整的劳务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具体流程和方案。
流程图11步,如下:
甲乙双方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备案—→缴纳印花税—→建筑劳务分包单位开具外经证—→分包过程完善及个税填报—→甲方项目将资金汇入建筑劳务分包单位账户—→项目填报汇入资金构成—→建筑劳务分包单位扣除除农民工工资外的相关费用,资金返还甲方项目—→结算—→发放农民工工资—→开具增值税发票—→结束。
三、流程细化解说
以下进行流程细化解说。
(一)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因增值税发票要开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所属项目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因此劳务分包合同对应的甲方必须是总包单位。原劳务分包合同是总包单位各施工项目与建筑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现需要总包单位代其所属各项目重新与建筑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也可由原项目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如果是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则请按附件3补充协议范本拟定(见本文附后)。
签订分包合同要点:
就同一个甲乙方来说,一个工程项目一般需要两个分包合同:量价合同、纯人工费合同。此两个合同都是与同一家分包单位签订。
: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工程量和分包限价拟定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不能出现材料、二三项料及小型机具(主要是为了能开3%的发票,避免税金过高)。此合同与大包、专业分包无关,仅指劳务分包(下同)。
2. 纯人工费合同: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会有诸如劳务学生、外聘管理及技术人员、后勤人员、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后勤管
服人员产生大量人工费,仍然需要增值税发票。项目可根据情况拟定纯人工费的合同,即:合同额并非量价体现,而是纯人工费构成,拟投入的劳务数量×使用周期×月工资标准=合同价款。这种纯人工费合同也叫清包工,合同价款一般不能超过工程项目总价款的20%(此比例请按自己的公司相关规定确定,此比例仅作参考),即:
建筑业开具建筑劳务增值税发票流程技巧及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