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川府发[2006]3号
2006年是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要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力争在改革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更大突破。现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实际提出我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重点落实投资主体自主权和风险承担机制,改进项目备案制和核准制;规范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投资部门制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咨询等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投资宏观调控和投资监督管理,完善投资监管手段(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代建制”工作(省建设厅负责)。
。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改革,报送省人代会审查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到64个;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市、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范围,力争市(州)本级全面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县(区、市)纳入试点;规范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探索电子采购制度;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在省、市(州)全面实行、130个县(区、市)实行“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研究制订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财政支出预算考评机制,逐步完善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办法(省财政厅负责)。
。进一步完善“一审一核”制,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监管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信用联网监管和属地监管,制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和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省工商局负责)。
。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研究《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路和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统计,编制项目目录(省监察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大力创新省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试行行政办事全程代理制,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方式(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重点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完善我省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研究制定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增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和评估制度,推行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落实《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第193号令),强化行政责任追究(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负责)。
。坚持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原则,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逐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覆盖领域,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负责)。
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结合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制定出台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乡镇政府转变职能,适当调整行政区划,规范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整合事业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启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省编办、省民政厅、省人事厅负责)。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学校经费管理到位,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减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加强对县级财政监管,实行省监管县机制;改变乡镇财政管理方式,视条件分类推进相对规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或“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严格激励约束考核,完善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健全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政府债务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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