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名称:
经营者姓名:
敬告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表注解事项。如有疑问,请登录站查询相关内容。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签字。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6、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MERCE
(2011年第二版)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名称
经营场所
北京市区(县)
经营者姓名
资金数额
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副本数
份
从业人员
人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字:
(主持经营者签字)
年月日
注:1、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2、家庭经营的,“经营者姓名”栏填写主持经营者姓名。
经营者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贴粘处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状况
健康状况
人员类型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粘贴)
外地来京人员暂住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1、家庭经营的,本表用于填写主持经营者情况,请复印本表填写其他经营者的情况。
2、健康状况可填写:健康、残疾或其他;人员类型可填写:个体工商户、外地来京人员、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下岗人员、退休或退职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刑事解教人员或其他人员。
经营场所证明
名称/
经营者姓名
经营场所
北京市区(县) (门牌号)
产权人证明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 m2的房屋以方式提供给该个体工商户使用,使用期限年,经营用途为。
产权单位盖章
(产权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
年月日
需要
证明
情况
上述经营场所产权人为,房屋用途为,该经营场所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不属于违法建设。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见下页
注:1、未申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栏填写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2、房屋提供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填写:自有、租赁、无偿使用或其他提供方式。
3、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应载明“房屋用途”,未记载“房屋用途”的,还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房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和房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通知书》、《备案表》中记载的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不一致的,还应提交房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不能出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城镇地区的,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记载房屋权属、房屋用途等内容,并应明确该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设。住所(经营场所)位于农村地区的,应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记载房屋权属、房屋用途等内容,并应明确该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设。
5、以中央、各部委等部门管理的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按以下规定提交证明文件:
(1)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住所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明确该住所不属于违法建设以及房屋用途。
(2)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住所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明确该住所不属于违法建设以及房屋用途。
(3)使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住所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明确该住所不属于违法建设以及房屋用途。
(4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3135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