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关于下发《中国工商银行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工商银行
【颁布日期】 19960408
【实施日期】 19960101
【章名】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财务管理制度》业经财政部批准,现印发各行贯彻执
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是国家财会制度改革后,我行在
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较为系统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于贯彻落实
朱■基副总理提出的会计工作“约法三章”,加强全行经营管理,规范财
务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行要根据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持以
效益为中心,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改善我行经营状况。
二、各行要做好本行及所属机构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行长、主
管行长、有关业务部门了解本制度,各级财会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本制度
。
三、有关新旧财务管理制度的衔接问题,总行将逐项明确过渡办法(
如资本金的转换),统一操作。各级行不得擅自调整会计科目及帐户,进
行帐务处理。为更好实行新制度,总行将陆续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在总行
管理细则未下发之前,各行可根据本制度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并报总行批准。
四、根据本外币业务合并的要求,有关外汇存贷款利息收支也要进行
相应归并。从今年7月1日起,各行不得再使用外汇存贷款利息收支帐户
,《中国工商银行损益明细表》按新格式报送。有关财务会计报表软件程
序维护问题,总行另行通知。
【名称】附:中国工商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题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行各项业务稳健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工
商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体制
,实行全行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负盈
亏、统缴所得税的财务体制;内部实行总行、省级分行、市地行分级核算
、自计盈亏、指标控制、分配挂钩、亏损自补的管理办法。
,其以下机构为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
,对其实行经营计划管理,收入指标核定,支出预算控制,定期考核奖惩
。
第三条财务管理任务
,提高盈利能力。坚持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
经营原则,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各种经济资源,努力增收节支,扩充资本
实力,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强化经营约束。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各
项业务操作规程,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全行经营管理合法、规范、优化。
,正确处理分配关系。做到集中调控与分级调
配、鼓励先进与平衡差异相结合,发挥各级行经营管理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全员工作效率和质量,力求经营与效益协调增长,国家、企业、职工
三者利益兼顾。
,监督各项财务活动。客观反映、监控、分析全行
经营活动及成果,准确、及时提供财务决策信息,督促全行按既定经营方
针,实现经营目标。
第四条财务管理原则
。各级行经营业务的拓展,必须注重投入产出,兼
顾长期和近期、全行与局部利益,消除各种不计效益、不顾能力、不讲积
累的随意投入行为。
。各项业务的本外币收支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实
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部门不得私设帐务,搞预算外资金活动,不得
自行规定有关支出标准或其他财务事项。
。各级行必须建立财务审查委员会,规定财务审批
权限和程序,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对关系全行发展、福利、奖励和其他重
要财务事项应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全行财务管理活动,必须依据现行法规和制度办
事,不得弄虚作假、违法乱纪,损公肥私。
第五条财务管理职责
。各级行行长要贯彻国家方针政
策,负责组织全行的经营管理,对实现经营计划,完成利润目标负全部责
任。各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均要履行分工协作下的部门和个人职责,任
何业务都要符合全行整体经济效益。
、政策、制度规程、经营方针、业务
计划,积极开展本部门业务。
(1)筹资业务应不断改进筹资方式和手段,调整优化负债结构,控
制筹资成本及相关耗费,减少利息支出;
(2)放款业务应实行放贷本息回收责任制,优化信贷结构,提高贷
款质量和收息水平,减少不良资产与垫收利息占用,增加营运收入;
(3)资金计划业务应对本外币资产负债与营运资金调度进行严格计
划管理,适度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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