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教务处文件
江大教〔2012〕46号
关于做好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挥特长和突出能力的发展空间,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2010]346号)精神,现将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次转专业仅限全校2011级全日制本一、本二批次学生。
2、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2011级人数的3%。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或班级第一名;
(2)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或班级第一名。
4、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1)受纪律处分;
(2)文科类学生申请转理工科专业;
(3)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4)高水平运动员;
(5)国际班学生。
5、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其中:工业设计(艺术)专业接收 1 人,美术学(师范) 专业接收 1 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专业接收 2 人,艺术设计(媒体艺术设计) 专业接收 1 人,艺术设计(平面设计)专业接收 1 人,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接收 1 人,动画专业接收 1 人。
6、工程类专业学生可申请转入卓越学院。
二、日程安排
1、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及教务处、学工处、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工书记、专业带头人、系主任、教学秘书组成“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2、6月14日教务处公布2011级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见附件一)。
3、6月18日前,各学院布置落实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学生填写《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二),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后,统一填报《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三),并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确认,连同《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报名费(每人180元)一起报教务处教研科。
4、6月20日-21日,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方式并组织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5、6月28日前,教务处审核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在学校网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6、下学期开学初,办理转专业有关手续。
附件:
1、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一览表
2、江苏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转专业通知
江苏大学教务处 2012年6月14日印发
附件一:
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一览表
学院
专业
计划
接收人数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1
物理学(师范)
1
物理学(应用物理技术)
1
信息与计算科学
1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2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
1
工程管理
1
卓越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班)
2
车辆工程(卓越班)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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