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小公民,好品行”主题征文摄影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明办、教育局:
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未成年人公民道德意识,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小公民,好品行”作品征集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小公民,好品行”这一主题,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创作、拍摄反映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参与道德实践活动、遵守道德规范、履行社会道德责任的作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增强公民道德意识,增进社会情感和友爱精神,提升自我修养,养成良好品行,培养品学兼优的社会小公民和未来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征文活动。围绕主题,讲述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感人故事,反映自己及身边同学好习惯、好品质的故事,抒发自己对追求人生价值、履行社会责任、培育良好品德的感悟。体裁不限、字数不限,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健康向上,通俗易懂。
(二)开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拍摄图片的形式真实反映学校、班组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情况,也可以抓拍生活中体现了小公民好习惯、好品格行为的连续性的照片;并配以图片文字说明和创作心得。
三、活动步骤
(一)第一阶段(XX年4一7月):宣传创作阶段。各地文明办、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本地开展活动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与创作活动。为确保活动质量,可先组织本地的作品评选,择优统一报送。
(二)第二阶段(XX年7一9月):评审阶段。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对各地报送的参赛材料进行评选,评出获奖名单。比赛设立个人奖和团体奖。
1、个人奖: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二个组别进行评选。征文、摄影、分别按组设学生个人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颁发证书及奖金、奖品。所有获奖学生的辅导老师均颁发获奖证书。
2、团体奖:评出团体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及最佳组织奖0名,颁发证书及奖金、奖品。(三)第三阶段(XX年10月):总结表彰阶段。在省主要媒体公布获奖作品。征文、获奖作品将在《孩子》杂志?小学亲子版上刊登,摄影获奖作品将编辑制作成摄影绘本,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让更多的青少年受到教育和启迪。
四、活动要求
、各级文明办、教育部门要把征集实践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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