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陕西段文化遗产旅游合作战略研究
本文立足于已有的旅游合作理论基础,分析了丝绸之路陕西段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旅游价值和分布特征,综合考量该区域的旅游合作现状与条件,提出该区域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战略构建,主要有“政府主导型”旅游合作战略、“点―轴式”合作发展战略、“增长极”合作发展战略、“核心―边缘”合作发展战略以及“跨越式”合作发展战略,并着重从政府层面探讨路径对策,如,政府应该制定统一合作规划,建立旅游合作机构,进行统一宣传营销,以期为丝绸之路陕西段文化遗产旅游合作提供指导与借鉴。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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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是历史上横贯亚欧大陆的陆上贸易交通线,对促进亚、欧、非各国和沿线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发展交流起着重要作用。由于西北丝绸之路(区别于另外两条同名为“丝绸之路”的交通路线)横跨我国西北地区并与国外相连,使得其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具有尺度较大,涉及面广,涵盖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特点。2013年9月在哈萨克斯坦演讲时表示,希望与中亚国家开展诸如在政策沟通、贸易联通、道路联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方面的深入合作,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契机。2014年6月,中哈吉三国成功申报的“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陕西省共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张骞墓、彬县大佛寺石窟七处文化遗产入选。面对这样的发展机遇,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的起点,应该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和广阔的旅游市场,综合考虑本区域的经济、资源和区位等状况,协调规划丝绸之路陕西段沿线的文化遗产,构建本区域协调、联动、互利、共赢的旅游合作战略。这既能为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战略,以及带动西北其他省区丝绸之路沿线旅游合作提供借鉴和参考,也可为线性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或遗产廊道型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范式与启发。一、研究述评
国外的线性文化遗产开发与合作着手较早,已有较为成熟的理论,如理查兹遗产旅游统一体理论,且实证研究成果丰富。此外,国外学者更多注重系统整体发展,与国内注重分段开发与宣传,人为地割裂丝绸之路的文脉、地格,破坏丝绸之路整体形象的做法构成鲜明对比,值得国内学者反思。国内的遗产线路旅游合作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丝绸之路沿线丰富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点天然的差异分布和优化的空间组合,使其成为中国的一条“黄金旅游线路”,也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的必要前提和根本动因,但现有研究大都止步于此。更明显的不足在于,许多研究不重视研究区域的自身特点与实际情况,对理论的适切性问题考虑不够,套用管理学、经济学和地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这类研究虽然具有学术合法性,但缺乏中国意义。因此,本文立足于丝绸之路陕西段,深入挖掘研究区域文化遗产个性与特色,综合该区域文化遗产资源数量与质量、经济发展水平、区位优势与劣势以及已有合作经验,提出了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战略机制与实现路径,以期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战略与“全域旅游”背景下,实现丝绸之路陕西段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二、丝绸之路陕西段文化遗产旅游合作发展现状
(一)丝绸之路陕西段文化遗产旅游价值与分布特征
丝绸之路陕西段跨越区域大,属于中长线旅游,沿线文化遗产丰富,旅游资源等级高,该段旅游开发能够集中展示我国西部旅游资源的独特魅力。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综合该区域资源特点、产业基础、支撑条件,使旅游与文化产业实现快速融合成为可能。随着“一带一路”国家倡议的提出,丝绸之路已经成为我国西北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品牌,其鲜明的主题和一致的内涵,易使旅游者忽略各地之间的差异,感受到一条独具特色的旅游线路,便于该区域联合开发鲜明特色的整体旅游产品。
分布特征方面,丝绸之路陕西段文化遗产主要分布于陕南、关中和陕甘边界,整体上较为分散,呈串珠式分布,沿线跨越多个行政区和地形区,且地域文化差异较大,客观上增加了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难度。
(二)丝绸之路陕西段文化遗产旅游合作发展现状
“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倡议提出以前,由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政府职能不到位等因素,文化遗产旅游合作较为无序混乱。由于旅游资源开发与合作很大程度属于政府行为,需要当地政府统一协调规划,但陕西省各种文化遗产分属不同的部门,导致各自为政,处理问题时缺乏有效的沟通。例如,兴教寺由当地宗教局管理,大明宫遗址由西安曲江管委会管理。这种分割式的管理方法容易导致各部门只顾自身利益,造成分崩离析的局面。
近年来,陕西丝绸之路文化交流中心、陕西丝绸之路收藏品交易中心、丝绸之路高峰经济论坛组委会等相关机构相继建立,并且围绕丝绸之路主题举办了�T多活动。例如,2014年陕西省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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