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试行办法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分类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综合评议指标得分
上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
(一)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超过目标值时,%,,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最多扣4分。
(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由目标值部分和行业标准值部分构成。
1、目标值部分基本分28分。完成目标值时得28分;高于目标值时,,,最多加5分;低于目标值时,,,最多扣5分。
2、行业标准值部分基本分12分。达到全均值或增幅达到平均值增长幅度的,得12分,高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高于30个百分点,,最多加3分
;低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低于30个百分点,,最多扣3分;或达到优秀级加3分,,,较差级扣3分。
(三)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由目标值部分和行业标准值部分构成。
1、目标值部分基本分7分。完成目标值时得7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0%,,最多加1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0%,,最多扣1分。
2、行业标准值部分基本分3分。达到全均值或增幅达到平均值增长幅度,得3分,高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高于30个百分点,,最多加1分;低于平均值增长幅度时每低于30个百分点,,最多扣1分;或达到优秀级加1分,,、较差级扣1分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试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