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湖滞洪区非工程性管理措施探讨(1).doc东平湖滞洪区非工程性管理措施探讨(1)
摘要:东平湖水库是调蓄黄河、汶河洪水,确保黄河下游防洪安全的“王牌”工程。本文简要概述了东平湖水库基本情况,并从分洪遗留问题、流域与区域配套合作机制、水资源管理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目前东平湖滞洪区法规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相机提出了完善滞洪区管理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滞洪区非工程管理措施配套机制发展基金水资源
1东平湖滞洪区概况
东平湖滞洪区地处鲁中山区西部向平原过渡的边缘地带、黄河下游宽河道与窄河道的过渡段右岸。东平湖的主要任务是调蓄黄河、汶河洪水,控制黄河艾山站下泄流量不超过10000m3/s,以确保济南市、京浦铁路、胜利油田和黄河下游千百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平湖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调蓄水库,在黄河下游防洪和水资源利用战略布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东平湖滞洪区地跨山东省东平、梁山、汶上三县,东接汶河,西通黄河,总面积627km2,分为新、老两个湖区,其中新湖区418km2,老湖区209km2。(大沽高程,下同),。,。在防洪工程完善后,东平湖两级运用指标为:,;新湖运用水位45m,;全湖运用水位45m,。常年平均水面约为124km2,是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也是黄河下游仅存的天然湖泊,历史上曾是调蓄黄河和汶河洪水的自然滞洪区。
东平湖滞洪区区内共有乡镇12个,自然村476个,,,,固定资产总值约59亿元。为解决区内群众的避洪问题,自六十年代以来,国家投资陆续修筑避水村台157个,总面积315万m2。采取国家投资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已建成砂石、沥青、。
东平湖滞洪运用的原则是:先用老湖,后用新湖;当运用老湖不能满足分洪调蓄要求时,则先用新湖,后用老湖;特大洪水时,新老湖并用。需要东平湖分洪运用时,由黄河防总商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山东省防指负责组织实施,司垓退水闸的运用,由黄河防总提出运用意见,报请国家防总批准后,通知山东省防指组织实施。
2东平湖滞洪区非工程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国家加快了水事法规建设步伐。2000年5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对蓄滞洪区管理作了相关规定。2002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正式实施。山东省人大、省政府也非常重视山东黄河法制建设,1997年12月13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2005年5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修订的《山东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东平湖作为黄河下游仅存的自然滞洪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水法》、《防洪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法规的贯彻落实存在很大难度。
1982年8月,黄河花园口发生洪峰流量为15300m3/s的洪水,孙口洪峰流量为10100m3/s,为控制艾山下泄流量不超过8000m3/s,东平湖运用林辛、十里堡进湖闸分洪2400m3/s,艾山下泄流量743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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