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信息学中医药数据集分类与代码》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提出,经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6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61344-T-424,项目名称为《健康信息学中医药数据集分类与代码》。
随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医药数据资源日益丰富,为更好的发挥中医药数据资源的作用,需要制定有关标准来规范中医药数据资源的管理。数据集是数据资源经人工有序化的结果,也是信息化工作中数据资源存贮的基本形式。中医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是实现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在信息检索、共享、交换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据本分类与编码标准将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中医药数据集归并在一起,不具有共性的中医药数据集区分开来,并通过设定的代码体系进行编码,使计算机系统或人工能够识别和处理,用以保证中医药数据资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并能按类别开发数据集,支持高效率的查询服务。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 本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
通过制订《健康信息学中医药数据集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可给予每个中医药数据集一个规范化的分类和编码,使计算机系统更方便地能够识别和处理,对促进中医药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 主要工作过程
该标准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提出后,于2016年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2016年10月成立了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组成的标准起草组。
标准起草组于2016年11月启动本文件的调研工作,并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起草组经多次组内研讨,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2017年10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3. 征求意见阶段
标准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了多次组内研讨会,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根据专家意见,起草组对草案内容进行了修改,于2018年3月底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 编制原则
按照GB/-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
本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同时应充分考虑到现阶段我国中医药数据集情况和描述需求,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2 标准主要内容与确定论据
标准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药数据集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中医药领域数据集调查与规划,数据集的组织与描述、整合、汇交、发布和目录查询,以及中医药信息系统的规划与设计。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
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对当前中医药领域数据集和卫生领域数据集相关标准进行了调研和数据分析。
数据集分类方法的确定
调研分类编码的方法,分为线分类法和面分类法。
线分类法:线分类法是将分类对象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为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又分为若干类目。同一分支的同层类目之间构成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隶属关系。
面分类法:选定分类对象的若干属性(或特征),将分类对象按每一属性(或特征)划分成一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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