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信条
翻译:王志勇牧师
《威斯敏斯德信条》是基督教神学的典范,由参加英国威斯敏斯德会议的一百多位教牧神学家,经过长达三年的讨论,于1646年12月完成,1660年得到教会公认。这一信条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仔细斟酌和大会的公开辩论。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评论说:“在基督教信条中,就清晰性、深刻性、精确性和全面性而言,没有其他任何信条超越《威斯敏斯德信条》。” Philip Schaff, The Creed of Christiandom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Publishers, 1877). , .
这一信条在1881年的时候已经翻译为中文。 , The Works of Benjamin (Grand Rapids: Baker Books,2003)., .
目前译本是译者直接根据原英文直接翻译,同时参照了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历代基督教信条》、台湾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历代教会信条》的译本,改革宗经典出版社的唐修贤牧师提供了宝贵的修正意见。
《威斯敏斯德信条》是改革宗神学的经典性表述。信条融合了欧洲大陆基督教神学的发展,特别是1618年至1619年以反对阿米念派神学为主题的荷兰多特会议的成果,根据当时英国已经存在的各种基督教信条,以圣约神学为特色,将基督教教义优美地展现出来。
这一信条共有33章,按圣经中所启示的逻辑顺序,阐明从创造开始到最终审判为止所涉及的各个主要教义。
圣经论
贯彻宗教改革时期基督教所坚持的“惟独圣经”的原则,阐明了圣经作为基督徒信仰与行为至高准则的默示性、权威性和充分性,既反对罗马天主教高举人的传统,也反对理性主义者高举人的理性,同时也反对各种主张有新启示的极端与异端作法。
论上帝与三位一体
阐明基督教信仰的基石三一论。基督教神学既不是以巴特为首的新正统神学所主张的以基督为中心,也不是以灵恩派在其作法中所强调的以圣灵为中心,乃是以圣经中所启示三位一体的上帝为中心。
论上帝的预旨
本章的核心是预定论,预定论的目的是安慰和造就圣徒,绝不是为了满足人的好奇心,也不是合乎逻辑的需要,更不是为了消除个人的责任。因此当使徒保罗写信给以弗所的教会时,首先谈及的就是上帝的预定(弗1:5)。
论上帝的创造之工
创造论是基督教的根基性教义之一,上帝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人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像造的。人的本分和幸福就在于顺服上帝的旨意,完成上帝所赐给自己的使命。
论上帝的护理之工
护理论是创造论的自然延伸,万有都在上帝主权的治理之下,上帝是全地的大君王,正如主耶稣基督所强调的那样:“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
论人的堕落、罪与刑罚
本章论及人的堕落,堕落的原因就是人的犯罪,不管是原罪,还是本罪,犯罪的根源都是人心的叛逆,集中的表现就是违背上帝的律法,而罪的结局就是死。明白这一章,才能明白罪人现在的处境。
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
本章阐明上帝与人之间约的关系,一是行为之约,一是恩典之约。所有人都在行为之约的管辖下,都有责任完全顺服上帝。人在堕落之后虽然不能靠行为之约得生命,但行为之约并没有废止。基督为选民成全了行为之约的要求,救拔选民脱离律法的咒诅,使他们得以进入恩典之约。恩典之约只有一个,从伊甸园就已经开始。根据施行方式的不同,有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之分。
论中保基督
基督是上帝与选民之间独一的中保,论基督先知、祭司与君王的三大职分、神人二性,祂不仅是教会的救主和元首,也是万有的承受者和世界的审判者。这一章可以说是经典的基督论表述。
论意志的自由
人的意志具有自由性,这是上帝造人本有的特性。阿米念派人士常常高举人的“自由意志”,把“自由意志”本身视为一个不可侵犯的概念。重要的是不能抽象地谈论个人的意志的自由,而是具体地放在创造、堕落、救赎、成全这四个历史阶段中。
第十章论有效的恩召
在这一章中论及有效恩召的对象、时间、工具、方式,以及人蒙召时的境况。特别说明了婴孩和未蒙拣选者的结局。
第十一章论称义
这一章是基督教神学的核心教义,谈及称义的归算基于基督主动和的被动的顺服,特别强调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的圣徒都是因信称义。
第十二章论得儿子的名分
那些得蒙有效恩召、称义的人,也被上帝收纳为儿女,成为上帝的子民。得儿子的名分代表基督徒的身份和权柄,意味着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责任。
第十三章论成圣
改革宗神学不仅注重称义的教义,也强调成圣的教义。生命的特征就是成长,基督徒新生命的特征就是在圣洁生活中的长进。在这一章中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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