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四、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
(二)工资薪金所得
: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中国公民郑某2009年每月工资4000元,计算郑某2009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2000)×10%-25]×12=2100(元)
(三)经营所得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1】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示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四)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注意与个体工商户相区别)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计算题】王某为中国公民,2009年承包经营一个招待所,全年承包所得是80000元(已扣除上交的承包费),计算王某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80000-2000×12)×35%-6750=12850(元)。
(五)劳务报酬所得(注意加成征收)
<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扣除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