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形成
【摘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推进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与人治思维、特权方式相对立的依法办事的观念行为。当前阻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形成的根源在于公共权力缺乏监督、社会环境提供支撑以及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健全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落实依法治国的程序细则,进行科学的法治教育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必要途径。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人治思维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以来,在不同场合的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着力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到十六大报告强调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再到十七大报告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十八大报告和提出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无疑是一次历史性的跨越和创新。倡导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我党站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行反思而得出的经验总结和实践要求。这一要求昭示出以规范、约束和监督公共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法治进程将大步加快,同时也彰显了实践中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的不足。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形成和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中之重,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课题。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
法治是我们国家已经确立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是指按照法治的原则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一种基本观念,是与人治思维、特权思维等相对而言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首先要求领导干部要用法律观念来行使权力。“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应不断审视其行为目的的合法性、权限合法性、内容合法性、手段合法性,以及程序合法性”①。法治思维要求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思维,要求思维主体尊重法律,自觉将法律付诸实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法治思维首先是一种观念,就是主权在民、职权法定的观念;是一种意识,即严格遵循法律规则、法定程序,切实尊重人权、维护公民权利,自觉坚持法律平等、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是一种能力,就是运用法治方式、手段凝聚共识、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②
法治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就法治方式而言,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消除在旧的思维模式下所形成的一些与法治要求不符的行为,比如存在于当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中的“维稳型”、“强权型“人治行为模式,在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时,信奉“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妥协就是和谐”,对待群众上访不是依法治理,不走正常程序,靠临时性措施解决,简单粗暴地采取截访、拘留等形式或者“特事特办”拿钱摆平,从而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上行下效嘛!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③。这段话深刻揭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
阻碍法治思维形成的现实原因
尽管依法治国早已成为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流话语和普遍共识,但时至今日,仍然有为数不少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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