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职称论文-
广西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建筑设计浅析
摘要:建筑不仅要满足人们的使用需要,更要在此基础上满足人们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从而使人们从建筑中感受到艺术、感受到美。文章通过对广西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建筑设计的研究和分析,对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切入点进行了总结,并对如何做设计构思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建筑设计;人民检察院;办公楼设计
人民检察院是实现“依法治国”伟大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的执法机关,它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因而,作为人民检察院的物质载体,检察院的办公楼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方面,它要使犯罪分子感受到强烈的正气和威慑力;另一方面,还要让遵纪守法的人民群众感受到庄严大气、坚定朴实,从而发挥其惩恶扬善的感染力。也正是因为这样,对于检察院办公楼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要求设计者精通一般的建筑设计,还要求他们懂得如何将人民检察院的特殊气质通过建筑的外观表现出来,另外还要考虑到如何实现办公楼与周围环境的融合,可以说,对于检察院办公楼的设计是一项复杂的,对系统性和技术性的要求都比较高的工作。
1场地条件分析
广西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崇左市城南区湖滨大道北侧,东临35m宽的新城路,南临60m宽的湖滨大道,西侧介于崇左市人民法院之间为12m宽的规划道路,建设用地东西面宽134m,南北进深120m,总用地面积16080㎡。用地内地形平坦、环境优美、交通方便,在北侧还有少量崇左市特有的石林。特别是还与崇左市相邻并置,与市委、市政府遥相呼应,更凸显其作为执法机关的地位。
2检察院气质的体现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建筑设计的目标就是要能够充分的反映出人民检察院作为权利机关的庄严性和权威性,并力求将这种独特的气质与壮族地区的人文环境结合到一起,使得建筑主体与周围的环境更加和谐统一,凸显出人民检察院严明、公平、刚正的建筑个性。由于人民检察院不同于其他的政府机关,它所体现出的威严性要远远大于公众性,因而在进行设计时采用了一些概念化的形式和手法对立面造型进行了处理,例如对称的构图、粗犷的轮廓、庄严的主体、坚实的材质、素雅的色彩、夸大的尺寸、虚实的对比等,这些都给建筑注入了非比寻常的气魄,让人在看到它的时候,立即就联想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建筑方案设计构思中所追求的审美特征
建筑方案设计构思是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建筑设计三环节(立意→构思→表达)中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的重要一环。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是在创作立意确定下来之后所开展的对立意进行积极创作的过程,为了凸显崇左市人民法院建筑设计的时代性、前瞻性、地域民族特色以及实现建筑功能之间的完美结合和使用上的高效灵活,在本次设计中将主办公楼设置在了南临街面的位置,使其成为主干道的视觉中心,另外,整个项目的建筑位置主次分明,错落有致,因而具有强烈的空间次序,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组合。
建筑设计中的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之间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建筑艺术在满足人们对于美的要求的同时还要兼顾到日常使用、施工水平以及建筑材料的自身性质。因此,在方案设计构思中,应真实的反映出建筑的空间与功能、构造与结构、技术与材料等。例如:办公楼采用的是坐北朝南的布局形式,从外表上看仅仅是符合我国建筑的一贯传统,而实际上它还有利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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