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研究
摘要:民政部门主管民间社会事务,收集了大量的信息数据,如何实现民政部门内部以及民政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避免资源重复建设是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文章指出了影响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的因素,构建了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的模式,最终探讨了基于大数据的民政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策略,加强数字档案管理、构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合理规范信息资源共享的各个环节、加大资源投入四个方面。
关键词:大数据;民政;资源共享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5年浙江省民政厅课题”大数据背景下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研究”,项目编号:ZMZC201561; 2015年浙江省民政厅课题”面向老年群体的智能科技产品设计规范性研究”,项目编号:ZMZC201560;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MOOC理念下高职院校微教学资源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46241806;义乌工商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Web软件开发项目的模块化仿真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主管民间社会事务。传统的民政工作方式以及工作理念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国民政标准化
“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近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浪潮汹涌来袭,逐渐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可以通过分析大量的数据来进行预测事情的发生,能从中挖掘出一些非常重要的信息。因此如何处理越来越多的信息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共享是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打破政府部门间、政府部门与民众间的固有边界。改变政府部门传统的工作模式,促进政府管理工作更加透明,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民政工作的发展。
1 影响民政信息资源共享的因素
民政信息资源主要指民政部门依法采集的信息资源、民政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民政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以及依法授权管理的信息资源。基于大数据的民政信息资源共享指民政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向其他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或获取政务信息的过程。
民政信息资源共享主要是在民政职能部门间的信息资源交互共享共用的研究,我国也已制定了政务信息共享共用目录,但是此项工作推进较慢。
信息资源共享意识缺乏
数据是部门权利的象征尤其是对于政府部门,在资源共享问题方面,大家总想索取而不愿去做更多的贡献。政府部门的决策者缺乏信息共享理念,制定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各级政府之间只能交叉、职责不明等问题,各部门处理事务的流程也缺乏严格的程序,这些问题都影响到信息资源共享的主要因素。
政府部门对民政信息资源共享资金投入不足
资源共享的目的是节约经费,避免重复浪费,但在前期的资源建设上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国的财政制度是先将经费划拨到各行业部门,然后,各部门再进行资金分配,划分一部分进行信息化建设。因此这种资金分配方式有可能造成某些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分散的问题。
民政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不足
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不足,是当前民政部门资源共享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础设施包括硬件和软件,如机房建设、网络构建、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以及应用于硬件的相应软件的配置,这些都将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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