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鹰潭市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要求和省厅开展“改作风、提效能、优服务”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活动安排,决定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地抓好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按照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对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扫除”,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改作风、提效能、优服务”,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升、服务发展大优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最多跑一次”工作,切实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窗口的服务意识不强、便民利民不够、服务效率不高、业务建设不力、公正廉政不为等突出问题,不动
产登记“推绕拖”“办证难”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窗口作风得到根本性转变,为民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业务基础不断夯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效能、竭诚为民服务上有重大改观。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和借聘用人员。
四、整治任务
重点围绕作风、业务和廉政等三个方面存在的群众来回跑、前置环节多、违规违法登记等11个具体问题,以及排查发现的其他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坚持依法依规和便民利民,明确整改要求,形成整改清单,逐项落实整治任务。
(一)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等作风问题
。不得以人员不足、窗口不足等任何理由采取限号的方式限制群众办理登记,不得出现还没下班就停止办理的情况,不得对黄牛倒号、群众凌晨排队等视而不见、置之不理,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通过实名网上预约、微信预约与现场取号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满足群众办理需求,原则上应当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因特殊情况确实超过当日受理能力的,应当采取现场预约的方式约定办理时间。
。不得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将群众合理的办事诉求以“不知道、不清楚”为由简单推给其他部门,让群众反复跑路。不得出现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让群众被折腾。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申请中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通过内部沟通协商解决。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凡需要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必须清楚、明确、完整的告知申请人。
。对待群众不得态度冷漠、举止失当,对应办事项不得拖着不办,咨询引导不得模棱两可、答非所问。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服务标准,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凡是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群众投诉的,一经查实,要采取批评通报、停职检查等方式严肃处理。
。除依法收取的登记费外,不得违法违规增加落宗费、配图费、查询费、测量费、地籍调查费等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不落实登记费减免政策,不得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取交易手续费、房产配图费、出图费、测量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要在门户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登记收费的依据、名目和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对于违法违规收费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于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费的,要及时报请政府予以取消。
。对于分散登记时期因相关管理环节不完善、不规范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得故意隐瞒、长期搁置,不排查、不研究,遇到问题绕着走,使群众解决问题没有预期、没有希望。要积极主动与规划、房管等部门会商研究,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出台政策及时解决,满足群众正常办证需求。防止
“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对于分散登记时因部门管理不衔接等原因,导致登记范围内存在地类冲突的,除具有违法、权属纠纷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外,应当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对地类情况进行分层标注,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栏中记载有关情况。已经依法登记的不动产和权利出现交叉、冲突的,要告知申请人办理更正登记,经相关权利人同意或者依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更正。凡是出现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组织研究、不上报政府,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二)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足等业务问题
、设置不合理。不得出现因窗口数量少、分配不均衡、不科学,导致群众办事不方便、办事大厅秩序混乱的情况。要根据业务办理需求和能力,创造条件增加窗口数量、合理分配窗口类型,要保证窗口数量能够满足政策业务办理需求,原则上县级不动产登记大厅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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