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城市广场二期
景观绿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永隆地产(镇江)有限公司
目录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总则…………………………………………………………………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
开标、评标、定标…………………………………………………
合同主要条款…………………………………………………
技术要求及其它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
投标书格式……………………………………………………
投标须知
1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永隆城市广场二期(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址
谷阳路以西、纬五路以北
3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4
投标资格要求
具有园林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6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交到永隆地产(镇江)有限公司财务部
7
招标形式
邀请招标
8
现场踏勘
不组织踏勘,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有效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5月30日上午11:00时
11
投标书递交
永隆地产(镇江)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12
联系人
黄哲瑜电话:0511-88988999传真:0511-88988666
2 总则
工程名称:永隆城市广场二期(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景观绿化工程。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植栽成活。
承包范围:永隆城市广场二期(融景湾二期、瑞景苑、雍景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三
个组团单独成区;
工期:
合同工期:融景湾二期60日历天,瑞景苑90日历天,雍景苑中央展示区域 90日历天、其他施工区域90天。
各分段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暂定于2011年6月开始施工)。
工程质量: 合格(景观生态效果符合设计人要求的意境、绿化包成活),竣工验收分区进行。
投标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具有园林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及其它有效函件。
以上文件均由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到招标人处领取。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因招标文件而单方面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不属于招标人承诺,招标人概不负责。
、气候条件等情况说明,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应在踏勘施工现场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无书面确认也视作认可,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的延迟
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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