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迎国庆六十华诞”第六届苏通武术精英交流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暂定于2009年7月12日(星期日)8点开始
地点:南通高等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体育馆
二、参赛单位:
南通、苏州两地武术协会会员、团体会员单位、各县(市)武协、各院校、各普通学校、各武术俱乐部、各武术辅导站、南通、苏州、香港三地武术爱好者等。
竞赛项目:
1、各拳种、各流派的拳术、器械、单练、对练和集体项目。
2、健身功法类(包括健身气功、养身功法)的单练和集体类项目。
四、参赛办法:
1、组队参加,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2、每个运动员可选择竞赛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比赛。
3、集体项目须4人以上(不按性别、年龄)形式、内容、音乐悉便。
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男女个人单项比赛和集体项目比赛。
2、本次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武术竞赛规则、最新木兰拳竞赛规则。
3、竞赛年龄分组
幼儿组 6周岁以下(含6岁)(2003年以后出生)
儿童组 7~9周岁(2000~2002年出生)
少儿组 10~12周岁(1997年~1999年出生)
少年乙组 13~15周岁(1994年~1996年出生)
少年甲组 16~18周岁(1991年~1993年出生)
青年乙组 19~21周岁(1988年~1990年出生)
青年甲组 22~24周岁(1985年~1987年出生)
中青年乙组 25~27周岁(1982年~1984年出生)
中青年甲组 28~30周岁(1979年~1981年出生)
中成年乙组 31~33周岁(1976年~1978年出生)
中成年甲组 34~36周岁(1973年~1975年出生)
成年乙组 37~39周岁(1970年~1972年出生)
成年甲组 40~42周岁(1967年~1969年出生)
中老年乙组 43~45周岁(1964年~1966年出生)
中老年甲组 46~48周岁(1961年~1963年出生)
老年乙组 49~51周岁(1958年~1960年出生)
老年甲组 52~54周岁(1955年~1957年出生)
花甲乙组 55~57周岁(1952年~1954年出生)
花甲组 58~60周岁(1949年~1951年出生)
老龄乙组 61~63周岁(1946年~1948年出生)
老龄甲组 64~66周岁(1943年~1945年出生)
高龄乙组 67~69周岁(1940年~1942年出生)
高龄甲组 70周岁以上(1939年以前出生)
4、幼儿组、儿童组、花甲组、老龄组演练时间不足时,不影响评分。
5、集体项目组(不按性别)演练时间不得超过四分钟。其他组别的单练、对练项目的演练时间为40秒至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运动员可在比赛场地任意方位随即停止,不扣分。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单练项目按各竞赛项目、年龄、组别、性别分组评分,分数高者列前。
对练项目(不按性别、年龄)视参赛单位多少,酌情设评分单位,分数高者列前。
集体项目前三名均可分别获得金银铜奖章和成绩证书,四至八名均可获得成绩证书。
余者发给参赛证书。
本次比赛纪念册运动员人手一份。
七、报名、报到及其他:
1、报名日期:2009年4月20日起至2009年 5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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