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科技特派员专项) 合同编号:2017-3-K-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科技项目顺利实施,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承担的项目提供项目经费万元。本项目所需经费的其余部分由乙方自筹解决,但不得影响计划任务所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和进度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按照《岳阳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的研究开发内容和预期成果及经济技术指标按计划完成,并按要求于项目实施期每年末向甲方报送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本合同一式肆份,存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盖章):
单位负责人(盖章):
业务科负责人:
计划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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