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企党建共建友好支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途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达成支部党建共建协议。双方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将支部打造成钢的班子、铁的队伍、坚强的保垒,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双方通过共建活动,互进共勉,力争创建为“先进党支部”。
二、双方通过共同学习、座谈讨论、走访调研、联谊活动等形式,运用搭建的平台,优化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等方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党建共建活动,共同探索党建创新,提高支部的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各自工作。
三、双方党务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联系,进行不定期的沟通和交流,将机关党建与企业党建有机融合,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四、甲方在共建活动中,要注重引入企业先进文化理念,丰富税务文化内函;要经常征求企业纳税服务需求,有的放矢地改进征管工作,不断提高征管质量,优化服务水平;经常开展税法及财务知识培训,帮助乙方完善现代财务制度;及时宣传、解读最新税收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措施,为促进、帮扶乙方发展提供税收政策支持良方。
五、乙方在共建活动中,要注意借鉴机关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探索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加强支部建设,增强支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真正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助推器作用,起到以党员带动普通职工,以党建促效益的作用;同时,通过共建对税务机关的组织建设、执法程序等方面要更加熟知,在积极履行纳税义务、配合税收执法的同时,加强对税务机关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的监督,为甲方队伍建设、人员安全起到电子眼作用。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履行期三年。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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