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与对策探讨
摘要:扩大,国际保理业务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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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受到各国进出口商的欢迎。首先阐述国际保理业务的定义、特点和种类,就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剖析,从中提出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七大问题,最后从国际保理信用风险管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这三个方面,总结出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保理业务;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1 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1988年中国银行在我国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并于1993年成为中国首家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会员,随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也纷纷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并先后成为FCI会员。
从办理机构上看,目前我国已有12家银行成为FCI会员,对外办理国内与国际保理业务,其中业务量较大的主要是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
2 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发展存在的问题
信用交易尚未建立,制约国际保理业务扩展
出口企业满足于用传统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忽视保理业务的应用,这从交易观念上阻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另一个重要国的国际贸易目前主要仍以服装、手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些产品主观检测性强,易引起合同纠纷。而在保理业务中,买卖双方对产品有争议或买方挑剔产品质量时,保理商又不承担付款责任,这使出口商惟恐会钱财两空,而宁愿选择传统的贸易结算方式。
国际保理业务自身宣传力度不够
我国正式开办该项业务以来,主要限于中国银行承办保理业务。然而银行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担心扩大宣传力度,会失去这一新的金融服务领域,从而对外仅限于简单业务介绍。因此. com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仍然生的事物。
保理业务法规建设滞后,不能适应保理业务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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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早在1992年便开展了国际保理业务,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国际保理业务法律体系。虽然我国已经加入国际保理联合会,接受了《国际保理惯例规则》以及国际上颁布的《国际保理服务公约》、《仲裁规则》等国际统一的业务操作规则,但这些法律规范还不能直接用于指导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它们的依据,这使得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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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敢尝试这一新型结算工具。
我国开展国际保理的基础设施相对
现代国际保理业务是现代通信与信息发展的产物。然而,我国保理公司与各国保理商和民间资信公司等机构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交互网络。同时ssbbww. com,我国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司有的还仍然DI信息传递技术,这些都在很大程度
上影响了我国保理公司与国外保理商之间的相互交流以及信息传递。
缺乏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国际保理从业人才队伍
由于. com我国开展此项业务时间较短、业务量较少、从而使得从业人员缺乏实务方面。目前,在我国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中,从事保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大多未进行过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培训,业务不熟,工作效率低,影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推广速度的提高和应用范围的扩展。
盲目的市场定位阻碍保理业务的发展
目前,我国银行开展保理业务部门的服务对象,受银行从业人员和资金的限制,一般
都集中在银行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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