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考察政审事项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瓮安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察政审工作即将开展,为保证考察政审工作的有序进行,要充分认识考察政审工作的严肃性,及时成立考察政审组织,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按照《黔南州新增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办法》的规定,对招聘到本单位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的程序、方式
1、各用人单位成立考察政审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考察政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纪检人员、政工人事负责人等组成。由领导小组指定在职在编的2名及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在职在编中共正式党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拟聘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组要对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政审,并作出考察政审结论,然后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一份),考察表由2名及以上考察人员签字确认。
2、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考生的真实情况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贴照片)。审批表“拟聘用岗位”栏填写考生所报考岗位;“个人简历”栏从初中入学至今,起止时间:××年××月――××年××月, “用人单位意见”栏填写“同意聘用为××岗位工勤人员”,并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同意聘用”,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考察政审工作人员按照考生毕业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学信网)上查询考生毕业证书真实性,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档案查询登记表》(一式两份),查询结果必须有2名及以上查询人员签名。
4、按要求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花名册》(必须按招聘方案公布的职位顺序填写,1份)。
招聘职位有其它要求的,政审考察时需考生提供相应证实材料。
5、《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档案查询登记表》、《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花名册》均须报电子文档。
6、用人单位必须尽快调取考生个人档案,考生个人档案尚未调取到用人单位的,一律暂不作出考察政审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政审可采取查阅考生档案、实地走访、函件调查、与考生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全面、客观、准确、细致。
7、招聘单位必须对照《瓮安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施方案》及职位表的要求,对考生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拟聘环节。单位在考察政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
二、政审考察材料收集顺序
1、《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2、《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双面打印)必须附下列材料(按序号收集):
①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由考察单位负责审核)及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本人、父母、兄弟姐妹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审查材料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由学校派出所或保卫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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