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隍庙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背景
西宁的城隍庙,据清顺治《西镇志》称: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指挥使李实始建。清康熙三年(1664年)总镇柏永馥加葺,康熙六十年(1721年)西宁道副使赵世锡又扩建,后遭兵燹而毁。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西宁官绅捐资重建,这就是我们于1958年以前所看到的原貌。它位于今西宁城中的解放路(原名隍庙街),占地40余亩,为一座五进院落,雕梁画栋,雄伟壮观。由于种种原因,1958年后,西宁城隍庙陆续遭到人为的破坏和占用。现仅留有第五院的鉴心殿和后寝宫,是属青海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城隍庙在建筑布局、建筑艺术上都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从历史角度看,城隍庙具有很深的历史文化积淀。由于城隍庙可利用的旅游文化相对较少,且缺乏合理规划对其整体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城隍庙其深厚的历史文化无法体现。为了发展城隍庙历史文化,让更多的文化活动落户城隍庙,将有形文物和无形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可利用的文化产业,编制了《西宁市城隍庙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原则
1、尊重历史,保护为主,开发为辅
文物古迹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只有保护好,才能充分利用并取得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合理开发和利用,才能使文物得到真正的保护。而保护的目的是长期利用,城隍庙现仅存两殿一院,且经尽岁月的洗礼部分遭破坏,在规划设计时要确保文物的安全不破坏文物遗址。
2、因地制宜,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重视原生态保护和恢复,尽量不改变地形地貌、不破坏树木、控制游人容量、避免过度开发。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后寝宫内有一座花池,院中有侧柏4株、城隍庙内有11株古榆、侧柏等植物,且长势良好。设计时,应尽量尊重历史形成的绿化格局,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划设计规范,尽量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合理分区和布置景点因地制宜进行设计,并规划出一定面积的广场供周围居民休闲、娱乐。
3、突出特色,保持有机统一
特色是景区的生命,是景区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在城隍庙规划设计中,建筑和景观的设计与周边生态环境恢复是一项整体的系统工程,建筑与环境之间应相互协调,统一规划。
4、经济节约,坚持可持续性发展
在设计中对现有建筑、道路合理保护改造利用,强调“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从而达到自然雅致、经济节约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旅游项目及相关的第三产业,达到引导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使旅游经济和文化产业可持续地利用与发展。
三、规划指导思想
西宁城隍庙作为西宁市整体规划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应着重突出城隍庙原有的历史文化信息。本次规划是以现存城隍庙遗址为基础对周边环境进行改造,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尽量还原原有城隍庙的布局风格,同时规划一部分广场供周围居民休憩。以在保护遗址的基础上布置建筑及园林景观为主,以植物造景、硬质景观铺装为辅,采用同原有建筑风格相同的仿清式风格设计牌楼、山门、钟楼、鼓楼、戏楼、东西配殿等,最终达到还原城隍庙历史文化、提供居民休憩并附带观光旅游的目的。
四、功能分区及景观布置
依据历史资料记载,结合地形、场地、景观、文化、功能的需求,将规划地块分为入口广场区、非物质文化展示区、遗址文化保护区。规划区结合现状及周边环境,沿中轴线为主轴线依次展示牌楼、山门、钟楼、鼓楼、戏楼、东西配殿、现存鉴心殿、现存后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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