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06级)
一、专业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专业代码:
一级学科:
理学
二级学科:
地理科学类
二、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目标具备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具有城市规划与设计的能力基础上,具备参与城市经营与管理方面的能力,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毕业生的主要去向有:攻读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土地资源管理、地图遥感与GIS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高等、中等院校及科研所教学和科研人员;资源、环境、国土资源(土地)管理、区域规划、房地产(含物业管理)、市政、交通、农、林、牧、水利等专业技术部门或政府公务员。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质及初步的教学、研究和资源开发、规划管理的基本技能。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原理与基本方法;
3、了解相近专业如地理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般和方法;
4、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熟悉环境保护、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政策和法规;
5、了解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
6、掌握资源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方法;
7、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
地理学、环境科学、资源学、管理科学、规划学。
六、主要课程
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地质与地貌、地图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城市环境生态学、生态环境规划、城市规划原理、土地利用与评价、城市总体规划、居住区规划、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等。
七、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理学学士
八、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学时比例
课程类别
学时
学分
比例
(%)
合计
必修
选修
合计
必修
选修
理
论
教
学
通识课
1160
1032
128
学科基础课
496
336
160
专业课
416
240
176
小计
2072
1608
464
实践教学
课外学分
毕业最低学分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必修课教学进程表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考
核
类
型
理论教学
实践
教学
(周)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承担单位
学
分
学时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共
计
讲
课
实
验
通
识
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0
40
3
社科系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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