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浏阳市龙伏镇达峰村等三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
项目区位于湖南省长沙辖区浏阳市龙伏镇,涉及到该镇的达峰村、黄桥村、石江村共三个行政村。
该项目属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
本项目规划建设工期为半年,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
(1)土地平整工程:根据项目区地形及土壤特点,采用坡改梯计算公式对土方量计算。推土机推土(40-50m);;; 公顷。
(2)灌溉与排水工程:整修山塘6座,清淤面积22818平方米,,整修斗灌排渠Ⅰ6条,;整修斗灌排渠Ⅱ6条,;整修农灌排渠Ⅰ164条,;整修农灌排渠Ⅱ6条,;新修抬渠Ⅰ1条,;新修农沟2条,;整修原有沟Ⅰ3条,;整修原有沟Ⅱ3条,;闸242座;田间分水管108座;新修渡槽1座;泵站5座;跌水199座;管涵34座;桥涵2座。
(3) 田间道路工程:新修二级田间道16条,;整修二级田间道7条,;新修生产路9条,;整修生产路4条,;机耕桥2座;人行桥2座。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拟在主要田间道过田块边设臵下田坡道。为方便机械下田作业及防止压垮沟渠,设臵下田坡道。下田坡道(跨农灌排渠)40座;下田坡道(未跨沟渠)63座。
(5)其他工程:设臵一座标识牌,,贴瓷砖。标志牌费用纳入项目竣工费标识设定费中计费
二、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范围为省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方面
(1) 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报项目法人批准。
(2)督促项目法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批复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3)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4) 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 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6)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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