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三峡库区长江支流保护机制(感言·建言)
全国政协委员谢德体
《人民日报》( 2012年08月29日 22 版)
□建立健全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落实上下游联动机制;加大生态清漂步伐;加快实施生态移民建设;创新集镇污水、垃圾处理运行模式;加速发展生态高效农业。
三峡库区长江一级支流众多,仅重庆境内就有130条。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三峡工程实现175米蓄水后,库区长江一级支流水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多数一级支流有富营养化发生。据调查,库区长江一级支流水环境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生态隐忧有所显现。因三峡蓄、退水而形成的高差为30米的消落带,潜藏的生态隐忧已经有所显现。因消落带植被淹没消失,两岸更多的污染物随水土流失进入消落带,经滞留积累进入水体。加之蓄水后水流减缓,水体自净能力降低,藻类、浮游植物疯长,蚊蝇滋生,富营养化程度上升,疫病暴发、大面积出现水华和蓝藻的可能性增加。
城镇生活污染防治落后。据调查,澎溪河流域沿江集镇仅生活污水排放量每年约为4337万吨,只有县城和少数集镇建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而大多数乡、镇居民生活所产生的污水通过溪沟直排江河,生活垃圾无法处理。
畜禽养殖忽视环保效益。近年来,国家惠农政策深入人心,企业、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高涨,掀起新一轮畜禽养殖增收致富高潮。据统计,辖区有长江一级支流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鸡鸭等家禽1160万只。由于多数养殖企业或农户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环保效益,建设圈舍时多考虑水源、交通、成本,而对污水、垃圾、畜禽粪便处理是否符合环保标准缺乏考量,致使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未经处理便直排河水中。
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追求粮食产量,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导致其残留物与土壤中的营养物质随水土流失进入江河,给水域水质安全带来严重影响。为此,建议:
建立健全国家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中央财政投入,提高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移民等的补偿标准;从三峡发电收入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上缴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库区一级支流生态环境补偿基金,对长江一级支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行扶持,统一划拨、专款专用;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库区长江一级支流流域地方各级政府每年按一定比例适当安排资金投入水环境保护。
积极落实上下游联动机制。由中央相关部委出台文件,要求设立由省市环保局负责、相关区县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事故应急联动系统,对流域日常工作及突发性环境事件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协调互动。要求上下游区县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
加大生态清漂步伐。在加大人工清漂力度的同时,应特别重视通过生物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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