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海南大学.doc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
简报
第八届(2009年)大会
(第2辑)
主办: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承办:海南大学法学院
协办:中伦律师事务所 2009年9月12日

第八届中日民商法研究会(2009)年会专题学术报告
9月12日下午,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八届大会在海口金海岸罗顿大酒店继续进行专题学术报告。
担保法的最新动向专题学术报告
担保法的最新动向专题学术报告,由北海道大学濑川信久教授和其木提主持。
第一报告人日本早稻田大学近江幸治教授作了题为“市场变动背景下的担保制度变迁”的报告。近江幸治教授指出,泡沫经济的破灭引发了担保的破灭,受其影响最大的是住宅金融专门会社等民间金融机构。近江幸治教授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金融机构的救济政策,包括专门处理不良债权的机构的设置,政府监督机关的设置与“管理回收机构”职能的强化,制定了针对处理不良债权的实施的“债权流动化”政策性法律着重提出对动产担保融资制度的重视。
第二报告人日本早稻田大学堀龙儿教授对新型担保制度(ABL)作了深入阐述。堀龙儿教授主要介绍了担保实务的法律,并着重介绍了资产担保贷款。在对日本的金融担保制度进行介绍时,分别对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债权担保进行对比说明,并提出对动产担保中除能够登记的动产以外,其它的都采用设定让渡担保方式,让债务人直接占有利用动产。他强调ABL不仅要从实务上研究,同时还要加强理论的研究。
商法专题学术报告
商法专题学术报告,由东京大学道垣内弘人教授担任主持人。
第一报告人明治学院大学田泽元章教授论述了关于定等定级公司的规制,田泽元章教授对平级公司作了解释,定等定级公司不受政府监督,但是一旦被政府利用就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它基本上处于垄断的状态,定等定级公司认定的制度处于弱化,它不承担民事责任,评级只是定等定级公司的意见,它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的机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报告人东洋大学南源纯一郎教授报告了关于第三者的配额增资事例在日本的最新动向。他针对第三者定向、新股发行、调动公司的积极性、持股比例资金的调配等问题进行说明,强调要区别对待恶意收购与第三者的配额增资,阐述了制止股票发行或新股越权发行的相关规定。
第三报告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徐浩做了题为“公司法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的报告。他对董事会运营的规定做出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董事会召集和主持权是董事长的一个重要权限,董事会作为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应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董事会的成员在认为有必要时都可以请求召集董事会。在传统文化的背景下,董事长很容易会被当做领导,而董事长本来应该只适合召集人、主持人,除非董事会决议授予其它权限,董事长与其它董事并无区别,因此,无论是从效率还是从仿制个人专权的角度都需要避免召集权的集中。
第四报告人深圳大学法学院蔡元庆教授阐述了公司僵局的认定与司法解散。他在报告中说道: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对化解公司经营中出现的僵局,减轻因僵局而给股东造成的损失有积极的意义,但由于公司法对使用公司解散诉讼的前提条件规定得过于模糊,因此,给司法审判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是,问题的关键也许并不在于在公司解散诉讼被提起的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收购股东的股份,而在于应从根本上重新审视公司法的股份回顾制度。应在股份回购制度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自治空间。这样,才可以使公司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海南大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suijiazhuang1
  • 文件大小39 KB
  • 时间2018-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