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消费心得体会
篇一:反对公款浪费心得体会范文
你正在浏览的心得体会是反对公款浪费心得体会范文无论立足我国国情,还是借鉴国际惯例,对公款浪费的预防与惩治都应着眼于每个环节与细节。
这既是保护国有资产与公共资产的要求,也是保护公务人员的需要。针对现实生活中屡禁
不绝的公款浪费现象强调,“浪费之风必须狠刹!”我认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
要批示、彻底根治公款浪费顽症的治本之策在于厉行法治,重典问责。公款浪费的本质是
权力腐败。贪污受贿是腐败,花天酒地、奢侈浪费也是腐败。有些公务员误以为,只要公款没
进自己的钱包,就不算腐败;大吃大喝充其量是嘴馋,但不算腐败。殊不知,公款中饱私囊固然
侵害了广大纳税人的公共财产,公款酒菜进入“万元肚”也侵占了广大人民的血汗财富。从法
律角度看,公款浪费赤裸裸地侵占了公共资产尤其是国有资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污染了
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具有主观恶性和危害严重性,是可耻可鄙的监守自盗行为。治奸宄,
用重典。既然权力腐败是违法犯罪行为,对公款浪费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禁绝公款浪费,
必须标本兼治。既要靠道德教化,更要靠厉行法治;既要在舆论上口诛笔伐,让浪费公款者名声
扫地,更要从制度上扎紧篱笆。好制度鼓励好干部继续保持勤俭美德,确保坏干部不愿干坏事、
不敢干坏事、无法干成坏事。即使有极少数既遂者,也要令其承担远远高于违法收益的违法成
本。好制度与坏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好制度能把坏人变成好人,而坏制度能把好人变成坏人。
“仔卖爷田不心痛”。公款消费者具有天然的、野蛮的、自身难以遏制的浪费冲动。此乃与民
众消费的本质区别。鉴于公款浪费的严重危害性,鉴于现行法律包括刑法在规制公款浪费方面
的立法漏洞,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制定反公款浪费法,既要明确合法公款消费的条件、标准与信
息披露制度,也要明确公款浪费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以切实提高
浪费成本,降低浪费收益。三大法律责任中最重要的是民事责任。建议将惩罚性赔偿制度
引入反公款浪费法。公款浪费者既要及时足额退回其浪费的公款、并加计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也要对国家承担浪费金额十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建议激活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公益诉
讼制度,允许和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对公款浪费者提起公益诉讼。就行政处分而言,
对公款浪费者应据其浪费金额和社会危害性分别给予相应的降级、降职和开除等处分。对公
款浪费金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公务员,一经查实,就应彻底摘掉顶戴花翎,永不续用。因公款
浪费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终身不得担任公务人员,终身亦不得在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和上市
企业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于有公款浪费劣迹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时应当实行
一票否决制。就刑事责任而言,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浪费公款罪,并将该罪的追诉标准即浪
费金额与贪污罪的追诉标准保持相同口径。公务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有权代表国家
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其惩罚性赔偿责任。法乃公器。只有把法律交给人民,
把法律执行的参与权与监督权交给人民,才能确保善法良治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建议立法者
赋予每位公众对公款消费行为的知情权、监督权、举报权与批评权。每位公民既有权依法查
询公款消费的账簿,也有权查询公款消费的发票与合同等原始凭证。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全
以物质与精神奖励。奖金可界定为被举报浪费金额的百分之一。
篇二:厉行勤俭节约心得体会
厉行勤俭节约心得体会
厉行勤俭节约心得体会
记得孩提时代,父母教我念唐诗,第一首便是《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到了学生时代,又接触到了《朱子家训》中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历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绝大多数人从记事起便接受各种形式的勤俭节约教育,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知何时,铺张浪费已是屡见不鲜,甚至勤俭节约反被视为“穷酸”、“小气”和“没面子”,一种病态的消费观念悄然形成。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古之先贤对于勤俭节约的意义和奢侈浪费的后果有着深刻的认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革命胜利的法宝之一,建国以后,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睡衣都是缝缝补补,不忍丢弃;在前往各地视察工作时也特别交代鸡鸭鱼肉之类的菜肴不准做。
现如今,面对严峻的浪费形势,XX 年1月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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