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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的名词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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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的名词解释
篇一:合同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3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
2、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狭义的合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33、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4、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
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5、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35、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
6、行为默示形式: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沉默,通常理解为默示承诺,该形式为行为默示形式。 36、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
7、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37、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诺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
8、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38、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9、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或者39、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相对人的合同权利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成全部违约。40、违约责任: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
10、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全履的法律责任。
行合同的义务。 41、赔偿损失: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
11、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
约行为的原则。 42、预期违约: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12、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13、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承租人使用、收益。 43、代位权: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前,在债务人怠于
14、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债权人为促使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
15、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的债权的权利。
同。 44、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
16、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17、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 45、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
18、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19、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46、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先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
20、不可抗力:指由当事人意志以外的、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可避免的原因造成合同目的的落空,因此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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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