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根据《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以现代民政理念为指引,坚持创新驱动,注重城乡统筹,推动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许多工作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有位次、比过去有突破。
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出台《泰州市市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将市区各项托底性救助政策统筹形成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70元/月和420元/月以上,城、:1,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扩大医疗救助政策覆盖面,救助比例提高到70%,开展大重病二次救助工作。建立物价上涨动态补贴制度,临时生活救助体系逐步健全。基本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成立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自然灾害信息联络体系。实施
“佑护万家”市区自然灾害惠民保险项目,项目保险对象覆盖市区所有户籍居民和自住房。大力开展减灾宣传活动,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个。
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制定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和市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护理型、医养融合型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全市建有养老机构142所,现有养老床位45845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44家、床位12210张,护理型床位7513张,,27家养老机构获得“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称号。建成173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7个(城市88个、农村159个)。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和“三无”“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尊老金制度。,是“十一五”,。实施“福彩·慈善助学”行动、“牵手夕阳”惠老项目、“牵手困境儿童”保险等30多个慈善项目,泰州市连续2年获评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六星级”慈善城市。
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在全省率先制定加强城市农村社区建设、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和城市社区用房建设管理等政策,成立泰州市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委员会,“一委一居一站一办”
社区治理结构和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建成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20个。顺利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村(居)干部辞职承诺制度,开展“村民直评村官”,全市村(居)%和97%。实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全面清理压缩城乡社区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台账设置等事项。在全省率先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发证”和“三证合一”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效能。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总量达7144个,是“十一五”,其中登记社会组织3943个,。连续三年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全市100多个社区的3万多人次获得公益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区社会工作者“431培训计划”和“百名优秀社工人才培养工程”,全市共有724人次通过全考试。
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泰州市连续第四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泰兴、靖江、兴化、海陵、姜堰获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在全省率先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赴海军泰州舰等泰州籍官兵相对集中的部队开展“送亲人嘱托、送家乡祝福”走军营慰问活动。退役士兵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偿金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动态增长。“学历+技能+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泰州模式和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得到中央、省领导充分肯定。,培训退役士兵9300人,%。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实现参照系数和补助标准的城乡一体化。规范伤残鉴定、退役换证、带病回乡等新增人员申报审核程序,全市新增各类优抚对象31274人,达到42790人。新建、改扩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45个,搬迁零散烈士墓3034座。市烈士陵园创成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婚姻档案电子化管理,各市(区)均已完成1980年以来婚姻登记数据补录工作,实现婚姻登记全。姜堰区创成机关,兴化市、靖江市创成机关。实施全民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免除费用9740万元。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对市区公益性墓地建设给予以奖代补。健全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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